不祈十弦 作品

第一百零二章 絞刑王都鐸三世

 米娜輕聲開口解釋著,聲音溫柔:“酒正在熱,你先吃點餅乾墊墊肚子。” 

 “謝謝,”夏洛克輕聲謝道,“已經可以了。短時間內攝入糖分太高的話也容易眩暈。” 

 他一邊咔哧咔哧嚼著餅乾,一邊緩緩跟艾華斯開口解釋道:“我之前調查過你和哈伊娜,她會來王立律法大學上課,就是因為她以前曾認識你祖父。 

 “你的祖父叫做雅各布,是一位並不出名的詩人,同時也兼任一名童話作家、家。很久之前,他是一位地方記者,負責《牛與港灣》——那是牧灣郡發行的報紙。在他還是個記者的時候,雅各布就接觸到了很多超凡者,他甚至親身經歷過‘高貴之紅’前身的成立。” 

 “高貴之紅?” 

 聽到了熟悉的名詞,艾華斯眉頭微皺、低聲重複道。 

 夏洛克下意識的嗤笑一聲:“說來你可能不信……最初的高貴之紅結社,僅僅只是民間一些超越道途的非法超凡者聚集在一起互相取暖的組織。那時他們還不叫這個名字,而叫做‘無鱗之手’,意為‘不穿戴盔甲之人’。 

 “那時索菲亞陛下尚未登基,國王還是都鐸三世。” 

 他說著說著,語氣逐漸變得銳利而清晰:“他被人們稱為‘絞刑王’。都鐸三世時期,最具盛名的產物就是‘絞刑廣場’。整個廣場都掛滿了被執行絞刑的人,絞刑架的數量比現在要多得多。 

 “通常來說,被施以絞刑的犯人在死後應當被懸掛示眾,但都鐸時期甚至有時會不夠用——當天絞死的犯人就會被放下來,來給後續的人騰地方。 

 “當時其他類型的死刑尚未被廢除,絞刑僅僅只是諸多死刑之一。按照阿瓦隆的律法,死刑需要國王或是女王簽字才能執行。而都鐸三世制定的律法極為苛刻,一次偷竊十四紅燭以上就能被判處死刑——這個數值甚至不到一白冠。 

 “因為這個標準太低,所以很多法官會修改犯人的證詞,把偷竊額改到13紅燭9銅沙漏、以免被執行死刑的人太多。諷刺的是,這個偷竊標準卻只會被拘役十日。而在小偷的拘役結束後,法官會將他們立刻再送進監獄,來補上缺少的偷竊額——也就是把原本偷竊的金額拆分成多次拘役。” 

 “確實是這樣。” 

 馬瑟斯主教點了點頭:“我小時候還流行過一個笑話:一個小偷被法官說‘你將被判處十一日拘役’,那位小偷涕淚橫流的表示自己不想死,請法官網開一面。法官疑惑的問,‘只是十一日拘役而已,還不至於如此吧’?” 

 “然後呢?”艾華斯饒有興趣的問道。 

 到他那個年紀的時候,就已經聽不到這個笑話了。 

 主教笑了笑,接著繪聲繪色的說道:“那位小偷說:‘您一定是剛就職不久。眾所周知,我們的國王陛下只能數到十,超過十他就急得要殺人了。’還有一個關於主教與國王的笑話:主教勸誡國王,我們應該交好我們的朋友,剪除我們的敵人。而國王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