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八百一十二章 倍加努力

 
雷鑫接著說起案情來,道:“他們這一批人,主要是通過搬家獲取信息,比如家裡有幾口人,住宅內的環境是什麼樣的,貴重物品放在哪裡,有沒有保險箱,有沒有首飾盒,甚至有的人家的衣櫃或者哪裡裝個暗格的,搬家的時候都能有所瞭解。”

 
“他們有時候還偷配鑰匙,甚至直接偷鑰匙的情況都有。那種樓層特別高的,爬樓不方便,又看著有錢的,一般的賊偷不到,還就他們這種好偷。”

 
“而且,大部分人家搬家的時候都特別亂,有的丟了東西,很長時間都發現不了,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偷了的都有。”

 
雷鑫說著總結一下,道:“基本也都是傳幫帶的模式,最開始的時候一個人做,後來拉了同夥一起,再後來,有刑滿釋放的以前的獄友,直接來過來一起做,我們目前篩下來,這個搬家公司起碼有6個人不乾淨。現在都在分開審了,應該跑不掉。”

 
柳景輝一聽就明白,問:“老闆參與了沒?”

 
雷鑫搖頭道:“沒有。但從審訊的情況來看,他至少知道點情況,算不算窩藏吧,還不確定。”

 
“老闆有固定收入,不願意搞這種,但他又搞不定這幾個人,就這麼拖下來了。”柳景輝向雷鑫確認了自己的猜測,再道:“我以前做過類似的案件,公司內部員工串通一氣了,老闆又是個前怕狼後怕虎的,不敢報警,又弄不過對方,最後被一鍋端了。”

 
“這批人也不見得乾淨,這麼多的前科犯,老闆招人的時候不可能不知道的。”雷鑫頓了一下,再道:“現在的問題還是證據……”

 
雷鑫希冀的望向江遠。

 
這起案子,關鍵在於只有間接證據,沒有直接證據。所謂直接證據,就是不需要其他證據佐證的,直接就可以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的,比如現場的指紋,比如現場的dnA等等。

 
間接證據則是需要其他證據佐證,或者需要推論的。就比如警方現在有兇手在五金店購買同款砍刀的錄像,但這個錄像依然是間接證據,它不能因為一個人購買了同款砍刀,就證明此人犯下了滅門罪。

 
當然,警方通過排除其他幾名購買砍刀者的嫌疑,增加嫌疑人的嫌疑,結合其他證據,推斷嫌疑人就是本案的案犯也沒問題,換成入室盜竊案已足夠送檢了,但死刑案件是不可能如此草率的。

 
江遠少有的感受到了一股子壓力。

 
距離案發已經七天了,雖然不算是積案,但很多證據已經不復存在了。

 
江遠重新審視一番自己的技能,再看向雷鑫,道:“找兇器吧。”

 
這個答案和雷鑫猜的相差不遠,且讓雷鑫嘴裡發苦。

 
“怎麼找?”雷鑫低聲問。

 
江遠和柳景輝對望一眼。

 
雷鑫心中頓時生出濃濃的無力感,就好像週六的早上,好不容易睡醒,又看到老婆溫柔的笑臉……

 
“放心,不找徐泰寧。”江遠安慰雷鑫,道:“徐處不可能單純為了找證據跑過來,而且也不必找徐處。受害人所在的小區周邊,一直到嫌疑人住所都沒有河流,嫌疑人還沒洗澡,正常情況下,應該是以最快速度回家的。兇器的話,很可能就丟棄在現場附近,或者……”

 
“垃圾桶?”雷鑫將江遠沒說完的話給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