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吃草的羊 作品

第三十八章 金

【…我在1981-1982賽季主場揭幕戰前的熱身遇見了阿甘,那時候他還是個高中生,10月份他是舊金山最火熱的籃球人物。那場比賽是勇士對陣爵士,只有7000多觀眾到場,票房慘淡。瑟蒙德帶著阿甘來到現場,說他有問題想請教,當時我們好幾個人都想教訓一下這個傢伙,你知道的,打壓當紅炸子雞是球場上的傳統,我們都被這樣教訓過。阿爾指派了我和拉里為他答疑解惑,我倆互相使了個眼色,我們心領神會,要給他點顏色瞧瞧。然後…具體情形我很難描述,反正從那個賽季開始,拉里-史密斯的賽場表現再也沒有達到新秀賽季的水平。我想他可能是被打擊到了,哈哈。】

————2017年出版伯納德-金自傳《gameface》,節選1。

甘國陽跟著伯納德-金和拉里-史密斯來到球場,一邊熱身,兩人一邊和甘國陽開著玩笑。

伯納德-金是上個賽季剛被交易到勇士的小前鋒,一個才華橫溢但被酗酒和各種麻煩困擾的年輕人,是隊內的二號得分手。

而拉里-史密斯是1980年的二輪總第24號新秀,身高6尺8(203)的強壯大前鋒,在籃下有著驚人的籃板活力,新秀賽季場均12個籃板球,其中有5.3個前場籃板球——號稱前場籃板之王的摩西-馬龍,81賽季也就5.9個前場籃板。

“夥計,你說你想了解翻身跳投。但我還不知道你現在到底什麼水平呢。要不你和拉里對抗一下,投一個,我看完之後好指點你。”

熱完身後,伯納德-金把球扔給甘國陽,讓他在低位和拉里-史密斯對抗一下。

“來吧,我會溫柔一點的,不會上什麼強度,投一個。”

拉里-史密斯大喇喇的站在肋部,朝甘國陽招了招手,甘國陽把球扔回給金,來到低位背身靠住史密斯。

史密斯今年已經23歲,畢業於阿爾肯州立大學,體重220磅,是個敦實強壯的矮個內線。

從他新秀賽季的前場籃板表現就能判斷出,拉里-史密斯有著引以為傲的對抗能力。

來自南方密西西比州的他身體粗壯,相貌就像一個鄉下的農夫,他的球風和他的長相一樣樸實、堅硬。

面對甘國陽這個看起來精瘦,個子只比自己高一點點的黃皮膚,史密斯沒有太將他放在心上。

然而就在雙方身體接觸的一瞬間,拉里-史密斯感覺自己被一塊鋼板給壓上了。

甘國陽牢牢釘在肋部,腳卡在了很深的位置,一旦接球他可以轉身後直接放籃攻擊籃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