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化肥到了

 買賣是不被允許的。 

 尤其是倒賣糧食,化肥,鋼鐵這種東西。 

 但是允許集體與集體之間的少量交換。 

 也就是完成計劃內的生產後,多餘的產量,廠子是可以自己找其他兄弟企業換一些東西的。 

 這個雖然也不太允許,但是畢竟不違法,被抓到也就訓斥一下。 

 而生產隊的糧食也差不多如此。 

 糧食分為三部分,上繳國家一部分,集體預留一部分,還有一部分是發放到農民手中。 

 只是由於產量低,人口增長,還有國家徵收的比例稍微高一點。 

 所以大多數時候,生產隊和公社根本沒有餘糧。 

 不過也不是所有的生產隊都不行。 

 有的生產隊,產量比較高。 

 產出的糧食,都賣給了國家。 

 他們的收入甚至可以達到一個工一塊到兩快錢。 

 也就是說,農名上一天的工,到年底結算的時候,一天的收入能達到1快多。 

 比有的工人收入都多。 

 但是這是極少數的個例。 

 讓郝大貴賣糧食給肖大力,他是不敢的。 

 但是讓郝大貴拿著糧食和其他的廠子交換,這個膽子他還是有的。 

 只是他也不確定,明年的產量是否能增加這麼多。 

 “大力,你確定,弄到化肥後,明年的產量能增加嗎? 

 如果不能增加,那我們用什麼還人家的糧食和化肥啊。 

 糧食到還好說,擠一擠也許能還點,可是化肥呢? 

 這個東西,咱們可真買不起啊。” 

 郝大貴知道村裡的情況。 

 一個村就一百來戶人家,村上也沒幾個錢。 

 如果讓他們接濟某個生活困難的家庭,他們還能拿出點錢。 

 可是買化肥,這個錢,他們可是拿不出來的。 

 “沒事,只要籤合同就成,如果產量不增加,那麼人家也不收咱們錢。 

 一旦產量增加,那咱們就得履行合同,把多餘的糧食賣給他們。” 

 其實這個時期的合同,基本上沒啥用。 

 因為都是公對公,就算那對方耍賴,你也毫無辦法。 

 只能去找家長,也就是政府。 

 可是政府面對這種情況,大多數時候是誰弱幫誰。 

 或者只幫自己管轄下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