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七殺碑,男兒歌,殺蠻令!
常言道:遇事不決,量子力學。
對於超出自己認知範圍內的東西,世人最習慣的做法,就是將其神化。
姜承乾在大秦九州的範圍內,如今就是最炙手可熱的神話。
但因為這場輝煌大勝、逆天神話而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的,卻並不止魏無羨和公孫起。
還有此戰最大的苦主,在後世被稱為“百蠻末代國主”、“蠻夷送葬者”的狼主慕容龍鋮。
但是在收到姜承乾送回來的“漠北解決方案”的時候,帝乙和陳貂寺卻都有些不知如何下手。
只因姜承乾這尊大秦新帥、新晉秦王所發回來的奏書。
只看標題就讓人頓覺血腥味撲鼻,讓人不寒而慄、遍體生寒。
奏書曰:殺蠻令!!!
開篇第一句,就是:天生萬物養人,人以文明祭天,唯蠻夷之輩,徒具人形、如同野獸,生養天地間,無一物與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七個殺字,好似屍山血海,酷烈殺意撲面而來。
不止是在奏書中,姜承乾還專門在雁門關外的恢宏京觀邊上,立下了一塊高臺石碑,來刻畫這篇殺氣滔天的雄文。
只從這“七殺碑”中,帝乙和陳貂寺,就彷彿看到了人頭滾滾、屍積如山、血流成海的殘忍畫面。
更遑論,緊隨“七殺碑”的“男兒歌”,更是將姜承乾殺心如鐵、殺意已決的酷烈,彰顯得淋漓盡致。
男兒行,當暴戾;事與仁,兩不立。
男兒當在殺鬥場,膽似熊羆目如狼。
生若為男當殺人,不教男軀裹女心。
仇場戰場一百處,處處願與野草青。
男兒莫戰慄,有歌與君聽:
殺一是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即為雄中雄。
“男兒歌”後,又是一篇針對百蠻諸部的“檄文”。
百蠻諸胡,沐猴而冠,形同禽獸,殺之如殺一狗。
今我誅蠻,三千破百萬,斬首四十萬以築京觀,收降三十萬充為奴隸,遂拜秦王、天下皆譽。
何也?唯二字:殺蠻!
犯我強秦天威者,雖遠必誅!
我大秦男兒,當橫行漠北,殺絕蠻胡,非此不足以為我大秦男兒,不配為九州華族。
今我奉人統、執天行,特此昭告天下曰:殺蠻!殺蠻!殺蠻!
一言蔽之:殺蠻夷者,得富貴!
想要加官進爵嗎?想要青史留名嗎?想要榮華富貴嗎?想要光宗耀祖嗎?想要族譜另開一頁嗎?
你們所有的追求與渴望,都在“殺絕蠻胡”當中。
吾有青雲之梯,誰敢乘風而起?
而且姜承乾所上奏書,可不止是三篇“雄文”,喊喊口號這麼簡單。
而是有一整套完整且系統的方案,用來殺絕蠻胡,誓要殺得漠北無人煙、白骨露於野。
哪怕只看這些文字,帝乙和陳貂寺都感覺有些不寒而慄、毛骨悚然。
倒不是說他們憐憫百蠻諸部的“百姓”,不忍心殺傷性命。
就算百蠻諸部的數千萬人死絕,帝乙和陳貂寺都不會眨一下眼睛,只會拍案叫好,高呼“當浮一太白”。
但是他們不得不考慮姜承乾的名聲,以及他會不會因此殺心大熾,從此陷入“遇事不決即殺人”的狀態當中。
而且如此酷烈殘忍的“殺蠻令”,若是流傳出去,難免會傷及姜承乾的仁德之名,讓他完美無瑕的名聲,沾染上“酷烈”、“嗜殺”的“汙點”。
在帝乙看來:自己的好大兒,那是註定要名留青史、萬古傳頌的,必須是偉岸光正、崇高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