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清軍士兵都有第二職業?


  曾國藩曾經說,清軍是一支沒有靈魂的軍隊。

  晚清軍營的一大怪現狀是士兵普遍都有自己的第二職業,或者經商做買賣,或者種地,或者操持什麼手藝。對許多綠營兵來說,做小生意或者手藝活兒是他們的主業,而當兵才是“第二職業”。他們的主要時間都用來開店擺攤,或者做木匠、裁縫等等,只有輪到自己值班時,才到營裡去呆上一天。

  據鴉片戰爭期間當過定海縣令姚懷祥幕友的王慶莊透露,定海鎮的綠營兵,有一半的真正身份是理髮匠、修腳工、僕人等,“額兵逾萬,後減至二千餘,承平日久,隸兵籍者,半系櫛工修腳賤傭,以番銀三四十圓,買充行伍,操防巡緝,視為具文”。

  綠營兵還有開雜貨鋪的,開茶館的,販魚的,賣肉的??幾乎無所不有。

  原本以打仗為職業的軍人,怎麼會出現“小販化”、“工匠化”呢?

  這是清代“薄俸制”惹的禍。清代綠營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銀一兩三錢六分,米三鬥。清代綠營還有另一項讓人啼笑皆非的規定,就是士兵的主要武器裝備甚至軍裝馬匹都要軍人自己負擔。

  清初物價很低,一個綠營士兵的月餉可勉強維持一家生活。但隨著清中期後物價漸漲,這點軍餉就不夠用了。但清政府卻以“遵守祖制,永不加賦”為名,拒絕對軍餉標準進行調整。和士兵一樣,綠營軍官的收入同樣過低。最高武官,年收入尚不足千兩。這怎麼能滿足他們的日常生活費用?何況許多軍官的官職是花錢買來的。軍官的搜刮對象遠不如地方官那樣廣泛,無處不可拔毛。他們能對下剝削的,只有屬下的兵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