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大明朝的軍隊經歷了什麼?


  明朝的軍事制度非常有意思,朱元璋當上皇帝以後,首創了衛所制度,在他看來通過這套制度完全可以實現軍隊糧食的自給自足,從而減輕帝國的財政負擔。一開始由於一切都是剛剛開始,制度還是充滿著活力,到了明朝中後期,這套制度卻似乎失去了它的優越性,開始走向腐朽。

  古人詩云:“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新舊事物永遠處於交替之中,當衛所制度走向消散的時候,一種叫做募兵制的軍事制度重新登上歷史舞臺,成為了大明王朝軍事制度的生力軍。而在兩種新舊制度交替的背後,往往會有很多有意思的事情發生。

  衛所制

  《明史》:太祖即皇帝位,基奏立軍衛法。

  朱元璋當上皇帝以後,聽從了劉基的建議,設立了衛所制度。那麼什麼是衛所制度呢?簡單點來說就是明政府在地方設立的人數不一的軍事機構,這些軍事機構負責守衛地方和屯田生產。衛所制度下,士兵招募採用的世襲制度,父親當兵,則兒子也必須參軍。

  洪武年間,曾經在北平、陝西、陝西、浙江、江西、山東、四川、福建、河南等地設立了大量的衛所。人數多的稱之為衛,人數少的就稱之為所。

  這些數量眾多的衛所有什麼好處呢?第一點就是節省軍費。因為根據規定,這些衛所是要負責屯田種地的,他們每年產出的糧食除了自己吃以外,還要上交一部分給國家作為儲備。這麼一來國家不僅不需要為龐大的軍隊撥糧,軍事戰備還有了著落。在明初經濟發展水平還比較滯後,國家稅收不多的時候,這顯然是一件好事。

  第二點,保證國家的穩定。國家為什麼要建立這些衛所,最根本的目的就是要靠他們來打仗,並且還要維持地方的治安。他們平常可是要進行軍事訓練來保持戰鬥力的。畢竟明朝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面臨來自北方蒙古的軍事威脅,時不時的還有農民起義,這些衛所就擔起了維持穩定的重擔。

  如果說衛所制度一直能夠保持明初法制完善、軍紀嚴明的狀態,那對於明政府來說可以說是一件幸事。可是事情的發展卻往往並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哪能一切都遂人心願呢?

  因為衛所制度本身就具有天然的缺陷。衛所的兵員一共有從徵、歸附、謫發、垛集四種來源方式。前兩種因為是建國之初組織的倒還好,後兩種卻有很大的問題。因為他們都是被迫徵兵入伍的,本身是不願意的。參軍以後就要離開自己的故土,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有可能這輩子就再也回不了家鄉了,這對於安土重遷的古人來說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因此很多人就在前往衛所的路上逃走了,那麼這些衛所就得不到足夠的兵員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