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9 章 案首

 縣試第一場的榜單以團案的形式貼出,每五十人一張團案,足足貼了四張,其中,前五十名所在為正榜,餘者皆列為副榜。

 而正榜之中,名列內圈的前二十名考生一旦參加覆試,往往會被知縣提堂,也就是在知縣眼皮子底下考試,甚至會被面試。

 以上便是正場收錄的全部人選。

 通過正場的考生都有參加府試的資格。當然,若是對排名有更高追求,抑或是企圖磨礪自我的考生,可以選擇繼續參加覆試。

 覆試場次不定,由各地縣令決定,一般而言最多再考四場,也有的地方只考兩場。

 儘管縣試成績最重正場,不過,若是後面幾場發揮出色,最終排名未必不能提高。

 這卻與謝拾無關了。

 他已打定主意不再參加覆試。

 看完榜,謝拾收到一個好消息。

 此次結伴同行的十人,除謝拾外,還有徐守文、高遠、韓密三人,都中了正榜。徐守文第三,高遠第二十七,韓密第六。

 餘者雖不曾落選,不過皆在副榜。其中,李昀與趙自新成績最好,離正榜也只差數名而已。方朋則是險之又險吊在末尾。

 如此一來,一行十人竟是都過了正場,無論是否參加覆試,都有了府試的資格。

 這與本朝縣試向來寬鬆有關。

 嚴格來說,只有鄉試、會試、殿試才算是科舉的正式關卡。童試三關不過是資格考試而已,通過童試者才有機會考取功名。

 而縣試又是童試最初一關,若是過於嚴格,很有可能會挫傷學子讀書的積極性。是以,除非文理不通,凡熟讀四書五經,試四書文與試貼詩皆合格,中之不難。

 反正中了院試才能取得生員名額,成為秀才,縣試與府試成績並無決定性意義。尤其是縣試,起初不限錄取名額時,許多州縣一度出現凡應試考生必然收錄,直到朝廷限定錄送名額,濫送之風才告終止。

 儘管如此,縣試收錄依舊寬鬆。此次周知縣硃筆一批,便放出了二百個府試資格。

 不過,大多數考生都有自知之明。連縣試都排在下游,難道還指望能取中府試?倒不如早些回去繼續苦讀,來日再戰。畢竟每次考試都得破費,家境一般的學子,明知府試無望,又何必浪費銀錢?

 譬如吊在末尾的方朋,便明確表態:“府試我就不去了,我欲參加接下來的覆試。”

 吳躍附和道:“加我一個。”

 他的成績雖比方朋好一些,卻也好得有限。二人又不是什麼大戶人家出身,這些年讀書全靠一家人咬緊了牙關供應。徒費銀錢卻不能考中府試,家中必有怨言。如此倒不如將銀子攢到下一回更有希望時。

 可是就這麼灰溜溜地回家,二人也不甘心。不妨留下來繼續參加覆試,試試自身成色如何。

 萬一——二人心中有個念頭——萬一覆試進步巨大,未必就要放棄府試。

 其餘幾人並不打算棄考府試,卻有心爭取更好的名次,便不約而同報考了覆試。

 話題輪了一圈,最後

 發現,不打算再參加覆試的,只有徐守文與謝拾二人而已。

 後者得了周知縣欽點,不打算覆試浪費時間。前者純粹是出於懶惰——既然已經取得府試資格,何必搓磨自己!枯坐一日,不敢喝水也不敢如廁的滋味,可不好受。

 此言一出,眾人大感贊同。

 只要不是受虐狂,想必都不會喜歡考試。像是縣試這般一場只考一天,已經很是不錯。據說鄉試一場三天兩夜,考完從考場中出來,只怕人都餿了,細思令人生懼。

 “醒醒!若真有考鄉試的那一日,想必都喜不自勝,哪裡還會畏懼應考艱難?()?()”

 謝拾一番話令眾人瞬間從頭冒冷汗的遐想中清醒過的是。童試都不曾中,你我倒是先操起了秀才相公的心。()?()”

 ——膨脹了,簡直太膨脹了。

 對在座十人而言,能中秀才都是天大的喜事,更何況是秀才考舉人的鄉試——許多人這輩子都不知有沒有機會能夠參加呢!

 一時間畏懼全消,眾人心中只剩嚮往。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鄉試對眾人而言尚且遙不可及,反倒是四場覆試已近在眼前。

 正場放榜兩天後,覆試開考,覆試第一場為初覆,第二場為再覆,後兩場為連覆。

 初覆試題一般是四書文一篇,《孝經》論一篇,以及默寫本朝《廣訓》百字——若說《大齊律》是以森嚴的律法管理百姓,那麼《廣訓》便是從道德風尚上引領百姓,其中大體規定了十六條公序良俗,記背簡單,朗朗上口,默寫幾乎沒有難度。

 初覆放榜後,排名變化不大。

 此後幾場考試內容愈發自由,幾乎都是由主考官做主,不同州縣的情況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