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夕小丸子 作品

第三十二章:約法三章

    賣身契分為活契和死契兩種,活契自然是有期限的,而死契並無期限。

    而按照民間約定俗成的規矩,作為丘府的家生子,劉貴從生下來,就是要在丘府世代為奴的。不僅他是死契,就連他的兒子、他的孫子,都統統是死契。主人家將他放歸良民那是主人家的權力,將他賣給王也同樣是主人家的權力,但在整個交易之中,他其實一點兒選擇的權力都沒有。

    甚至,就算他以後有了錢,但只要手拿著他那張死契的王也不同意他贖身,那他就算有再多的錢,也還是一個僕人。

    在聽說自己的賣身契馬上就要換到王也手中的時候,他也只是愣了一下,隨後臉上麻木的表情竟讓王也有那麼一瞬間的失神。

    提賣身契的事情,實際上就是為了讓劉貴知道,他現在不再是丘府的人了。但他剛剛,好像是無意之中刺痛劉貴的自尊心了?天知道,他真的沒有想用那一紙契約去羞辱誰的意思。

    想了想,把人當做貨物買來賣去,作為一個現代人,他其實也並不是很能接受。思索過後,他還是不得不為之前提到的賣身契做一番解釋,“我知道,你跟丘府籤的是死契。但我不需要你的死契,那我們定一個期限怎麼樣?三年,你給我做三年的夥計,三年之後,不管我滿意還是不滿意,不管你是否還願意為我做事,我都會還你自由,怎麼樣?”

    劉貴並沒有預想中的那麼興奮,看起來對於王也的保證並不敢興趣。

    王也見安慰無效,也不再試圖去安慰了,只笑了笑,對劉貴說道:“好了,酬勞的事情我已經說過了,下面,我來講講我的規矩。不多,就三條。”

    劉貴的表情緊繃起來,他就知道,錢沒有那麼好賺的,自由更加不是他想要得到就能夠得到!

    王也看到他緊繃的表情之後也很無奈,在他的想法中,他並沒有那麼可怕。可劉貴的情緒起伏似乎真的有點兒大了,大到讓他有些難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