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夕小丸子 作品

第三十二章:約法三章

    不過還好,對於‘王也是不是壞人’這個問題,劉貴並沒有絲毫的猶豫,就給出了否定的答案。

    王也滿意的點頭道:“既然你覺得不是,那就不要總把我往歪處想。正所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這個人喜歡交朋友,並不喜歡結仇。當然,如果有人打算踩到我頭上,我也沒有退讓的習慣。所以,主動權並不在我手上,這一點,我希望你清楚。另外,既然你跟著我,我的三條規矩你就都必須遵守。或者,我也可以給你另外一個選擇,現在把我從丘府買你的賣身契的錢如數付給我,那麼,你就自由了,怎麼樣?”

    劉貴沒有錢付給王也,同時也沒有特別強烈的拒絕給王也當夥計的想法,所以在王也提出的時候,他就知道,如果真的有一天王也和丘府對上,他沒有拒絕王也的權力。王也可以給他比在丘府高很多的待遇,可以給他恢復自由的可能,而他,必須為這些付出點兒什麼。

    他認命地低頭道:“是,公子,小的記住了。”

    “好,那麼,我來說說第二條。”王也面色如常,笑著對劉貴說道,“我的第二條規矩就是坦誠,我問你什麼,你必須坦誠地回答我。不想說你可以直接跟我說不想說,但你只要對我開口,就不能以任何理由蒙我。能做到嗎?”

    “是,公子。”劉貴照舊答應,但王也聽得出他底氣不足。

    但王也並沒有理會他的情緒變化,而是繼續說道:“那麼最後一條就是……在工作的時候,你我是東家和夥計,但非工作時間你我就是朋友。我不需要我的夥計十二個時辰面對我的時候永遠都是精神緊繃的,就像現在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