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1007 虛驚一場

    陶偉聽了洪濤的解釋也把心放了下來,立刻就以商人的敏銳找到了商機。如果十字路口市場裡能有穩定的海貨供應,商業競爭力立馬就能上升一個檔次。

    而槍這個玩意,自始至終也沒在安全區裡斷過,只不過是價格被聯盟政府通過政策的方式不斷提高,高到了普通人難以承受的地步。而對於有錢人和常年跑外的商人來講,只要他們手裡有就不一定是壞事。

    “這事兒瞞不了多久,最好拉著疆省移民們一起幹,大家共同出資匿名收購一批,然後分成三份。把實力擺在明面上是威懾,藏在暗地裡就成威脅了。”

    洪濤當然也不反對流民們手裡有槍,有的人會覺得槍多了容易出事兒,一出事還容易死人,可實際情況並不是這樣的。

    救贖者對槍械的管控比聯盟還嚴格,來源也更少。但每年除了戰爭,死在弓弩、刀斧下面的流民數量一點不少。反倒是比較有門路、偷偷持有了槍械的商人和流民勢力團伙之間,遇到問題更容易剋制,輕易不會發生大規模械鬥。

    原理很簡單,拿著冷兵器時,有些人強壯、有些人數量眾多,面對比他們身體弱、數量少的對手,勝率非常高,能動手的情況下就不喜歡bb。

    但槍的出現把人與人之間身體強壯、數量多寡的差異迅速扯平了。十歲孩子拿著一支半自動,只需要經過簡單的培訓和試射,就能對付身高馬大同樣拿著槍的壯漢,沒誰再佔有絕對的壓到優勢了。

    都知道對方手裡有槍,誰也沒把握完勝,在死亡面前脾氣自然也就沒那麼大了。有了矛盾,第一個想到的不是拔槍射擊,而是先講道理。

    這有點像動物之間的關係,兇勐的食肉動物遇到食草動物,只要個體差距不是太大,多數時候都會忍不住撲上去撕咬一番。基因告訴它們,咬吧,沒關係,對方沒有利爪和獠牙,即便失敗了也不會承擔太大損失。

    但當食肉動物碰見了食肉動物,除非逼不得已,一般情況下不會互相攻擊。這時候基因又告訴它們,對方也有利爪和獠牙,即便獲勝也是慘勝,說不定還要受傷甚至波及生命,太不值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