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南菊 作品

第七百二十一章 條件(求月票)

這個倒是真的。

妍美人只是前劍南節度使先給趙禎的一個舞姬,之後成為妍美人,也只是個小小的美人罷了。

若是她能親口承認自是最好。

不能親口承認,有她親手書寫的認罪血書也可。

但若是就此死了,因齊王妃之死帶來的一系列問題,依舊不能解決。

“我知道修煉之人有神鬼莫測之能,只要想,就能讓我寫下血書,可若我不是自願,你們即便使用靈力強逼我寫下血書,那是會遭天譴的。我說的沒錯吧!”

包拯看向潘公。

趙禎也看向潘公。

見潘公點頭,這才不得不重新看向玲瓏。

“好,你先說說,什麼條件。”

“我的條件很簡單,留我與龍侍衛一命,派人與我同去大理,替我調查父親死因,為我父親正名。”

顧卿爵道:“所以,你當初是故意接近趙宗源,他將你獻給陛下,是因為答應你,事成之後會把你查出你父親的死因,是嗎?”

“是!”

玲瓏很乾脆的點頭:“他救我的時候,其實也知道我的身份,我們兩人也算是一拍即合,只是沒想到他這麼沒用,與大理聯手,還是出師未捷就失敗了。”

“陛下,我這個要求不過分吧,若不是現在大理被高氏把持,之前依附董氏的官員都被他們以各種名義殺的殺,流放的流放。我父親的確依附董氏,可從來沒有濫殺無辜,我只是想為我的族人,我的父親洗清汙名。”

站在一旁,高氏一族的少主高清海:“……”

要不是還有理智尚存,他怕忍不住直接殺了這個女人。

將自家的醜事抖露出來,讓大宋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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