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碗粥 作品

第 74 章

他紋絲不動。




她抬腳去踢他。




他任由她踢,任由她鬧。




她的膝蓋撞上他的膝蓋,他沒有喊疼,反倒是她自己的骨頭被撞疼了。




她又用求饒那一招:“孟澤,我疼。”




孟澤置若罔聞。




要不要,不是李明瀾說了算。




他太想了,曾經的歡愉刻進骨髓裡,他想得骨頭疼。




李明瀾也恨自己喝了酒才這般軟綿綿,毫無抵抗之力。




孟澤的一隻手捏起她的下巴,低頭吻上去。




她無法出聲,只能用拳頭狠狠擊打他,亂錘亂踢也改變不了局面。




唇齒交纏間,他的另一隻手忙著手工活。




他的身子擠在她的兩腿之間,她並不上腿,扭著腰,被他一掌按下去。




她若是不喝酒,也許戰況大不一樣,但後悔來不及了。




五年來不曾開啟的門,又被五年前的同一人打開。




好不容易逮到他呼吸的空檔,她大喘著氣:“孟澤你混蛋,孟澤你混蛋。”




他喃喃附在她的耳邊:“李明瀾,很快,很快你就……”




他手指修長。




李明瀾打他。




他好像不疼。




她除了罵他,別無他法,可也正如他所說。




很快,酥酥麻麻的勁頭比烈酒更猛,席捲而來,淹沒她。




“李明瀾,李明瀾。”酒意令孟澤的舌頭不大聽使喚,話語開始模糊,講不出別的,只是不停念著她的名字。




孟澤滿腦子的思緒都在他的手上。




之後,他抱著懷裡的人,沉沉睡過去。




李明瀾恍然回神,拍了拍孟澤。




他沒反應了,雙手箍著他的腰。




她推一推,使出吃奶的勁,把他推到仰躺。




孟澤醉死過去了。




踩不到他的屁股,李明瀾就去踩他的腰:“你個混蛋,你個混蛋。”




()生怕他又醒過來,她拉下自己的毛衣,扣好牛仔褲的褲子。




顧不上喝熱水了,她匆匆地出去。




看看時間,崔佩頤他們應該還沒唱完歌,李明瀾趕緊回去了。









孟澤睜開眼睛,就見天花板上亮著的那一盞華麗水晶燈,他頭痛劇烈。




酒醉剛醒,他坐起來,思緒回籠。




他因為失眠,去了ktv喝酒。




孟澤常常光顧那一個ktv。




他不唱歌,因為他不會唱,李明瀾喜歡射鵰英雄傳。




他有時去ktv裡聽原唱。




有的時候,他覺得原唱沒有李明瀾唱得好笑,他就聽伴奏。




他的聽覺神經將她的聲音嵌入伴奏裡,彷彿也就見到她當年的麥霸氣派。




他在ktv點了幾瓶酒。




啤酒的酒精度數太低,他現在都是喝白酒。




酒還是有用的,他睡著了,睡到現在。




他望一眼牆上的時鐘,已經是十點多。




孟澤下床拉開窗簾,玻璃印著他自己的模糊倒影,更清晰的是對面摩天高樓。




他是如何從ktv來到這一座大酒店的?




孟澤在這個客間找了一圈,空無一人。




他仔細檢查,他似乎夢中就是來到了一個大房間。




他夢見李明瀾躺在柔軟的床,穿一件絨絨的白毛衣,無助地喊著他的名字。




他翻開手掌,望自己的手指,觸感太過真實,彷彿不是夢。




但是有的人醉酒就像是撞鬼,也可能是夢。




孟澤去了酒店服務檯。




前臺的小姐姐說他是被服務員扶進來的。




但是,孟澤覺得曾經在混沌裡聽見過李明瀾的聲音。




一切似真似假,似幻似夢。




孟澤將房卡遞過去:“這間房是誰定的?”




前臺小姐姐查詢之後,微笑回答:“是姚先生定的。”




姚先生是什麼鬼?ktv的好心人見他宿醉不醒,將他送過來,還給他開了一個豪華套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