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聞上古 作品

第88章 功在當代卻罪在千秋!

 “惠商利國、恤灶體民、義利並重”,這是湯昊這篇奏章的核心內容。

 惠商利國,就是商賈可以通過開中法從中謀利,而國朝則可以免去輸送糧食到九邊軍鎮的損耗;恤灶體民,就是體恤作為鹽業生產者、鹽場灶民的生存處境,關注並努力解決灶民問題;義利並重,就是在不違悖道德的基礎上,重視鹽利的價值,肯定官員的理財才能與百姓的逐利之心。

 而葉淇變法,折色開中,將開中法從“輸糧開中”變成“納銀開中”,以往商人需要運輸糧食到九邊才可以換取到鹽引,現在卻是直接向戶部繳納銀子就可以換取到鹽引。

 看似區別不大,實則卻是將鹽政給徹底敗壞!

 輸糧開中,在於調動了百姓運送軍糧的積極性,不足之處就是讓利給鹽商,減少了政府的收入。

 但輸糧開中制的有利之處遠不止節約國力民力,還促進了邊境的開發,因為開中制一出,鹽商為了節省運糧成本,就招募大量農民青壯在邊境附近開荒種地,充實了國朝邊境軍鎮,穩定了各大軍鎮的糧食價格,對國朝邊鎮的穩定和開發具有積極意義。

 而葉淇變法,說得直白一些,就是本末倒置,直接捨棄了開中法最主要的目的,通過讓利吸引商賈百姓支持邊關軍鎮,而是國朝戶部親自帶頭直接將食鹽專賣權賣給商人謀利!

 葉淇為什麼要這樣做?

 因為弘治皇帝希望他這樣做,兩淮鹽商也需要他這樣做!

 弘治皇帝想要撈更多的銀子,去做齋醮法事!

 那麼變現的最好辦法是什麼?

 自然是賣鹽引了!

 兩淮鹽商則是巴不得納銀開中,這樣一來就不再需要往邊境運糧,只需要繳納銀兩,就可以做食鹽生意了。

 於是乎,葉淇變法之後,立刻起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一年之內,國庫增收白銀百萬兩。

 但是問題在於,這是在消耗大明王朝的國運,首先糜爛掉的就是九邊軍鎮!

 湯昊舉了一個很是粗淺的例子。????運輸於河套米豆值銀九十四萬兩,草六十萬兩,每人運米豆六鬥,草四束應用四百七萬人,約費行資八百二十五萬兩。

 運一百五十萬的軍需糧草,路費就需要八百多萬兩,足以看出往邊鎮運糧成本之高!

 邊疆駐軍越多,糧草購買和運輸花費就越大,這筆銀子是無論如何也不能省的。

 此外,隨著納糧開中被取消,鹽商直接就可以用銀子換取到鹽引了,自然沒有人會傻到再去九邊開荒種地,邊關各大軍鎮也就逐漸人煙稀少,做生意的人自然就少了,於是“諸物騰貴”,軍士糧餉直接變相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