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明朝清官海瑞年屆七旬還納美女為妾?

  在明代,如果要收納一個色藝俱佳的名妓為妾,通常需支付千兩白銀。明朝末年的那些秦淮名妓,恐怕還不止這個價。按明代小說《金瓶梅》中說,收婢女為妾約需白銀五十兩,如果是討一個妾,就要百兩以上,一般需要三百兩銀子光景。這樣的話,海瑞用在娶妾上的費用就不會少,即便只有三次,怎麼說也總要七八百兩銀子。這對只取有限的法定俸祿的清官海瑞來說,不能不說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負擔,與他的生活貧困不能說沒有關係。要知道,這些費用差不多是當時一個七品縣令十年的工資了。

  據有關史料記載,海瑞一生大都在縣裡做官,從嘉靖二十八年,即公元1550年中舉,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到出任浙江淳安、江西興國和浙江諸暨知縣;後到嘉靖四十五年,即公元1566年才升任戶部雲南司主事。此時,他因上書批評明世宗朱世熜迷信巫術,生活奢華,不理朝政等弊端,併購置棺材,辭別妻子,解散童僕,以死上書,而激怒了明世宗。明世宗一怒之下詔命下獄論死。後經當朝首輔徐階力救得以將海瑞留在獄中。直至同年12月明世宗駕崩,明穆宗朱載垕即位,才奏請釋放海瑞出獄。隆慶三年,即公元1569年調升右僉都御史,翌年他被革職在家閒居。十六年後,萬曆十三年,即1585年,重被起用,先後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但僅僅上任二年時間,於萬曆十五年,即公元1587年病病逝於南京任上。

  縱觀海瑞一生為官大概只有二十年的時間,在此期間,還回到家鄉瓊山用“祿入”所得一百二十兩銀子買了房子。也就是說,海瑞在做清官時,又買房子又納妾。那麼,身為一個兩袖清風的清官,他怎麼會有這麼多的銀子作為買房納妾的花銷?如今,這恐怕也只能成為千古之謎了。

  一切都往好的方向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