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元朝的另外一面

  驅口就是奴隸!

  沒有人身自由,是主人的私有財產。驅口既要向使長繳租,也要向政府納賦。元朝法律規定“驅口與錢物同”。主人可以隨意買賣或饋贈。主人殺死無罪驅口杖八十七,良人打殺他人驅口杖一百七。殺一個“驅口”與私宰牛馬的刑罰幾乎相等。元朝佃戶地位也極其低下,元朝法律規定:主人打死佃戶只杖一百七。在元朝曾是自由之身的農民再度淪於農奴的命運。

  元朝不止用法律的形式赤裸裸的宣佈各族人的不平等,也赤裸裸的宣佈同種人的極度不平等。元朝這個由低級原始民族遊牧部落建立的朝代使中國又回到了奴隸社會。

  在蒙元統治時期,蒙古人把整個國度的人分為四等(其實是三等,蒙古人當時並沒有把自己當成國人,永遠是把自己當成一個侵略者看待,就算當時征服了整個大陸時,他也沒有擺正好自己的位置,沒有把其他民族的民眾當做自己的人民看待,所以才使得原本這個強大的皇朝才維持了百年不到便消亡了),我們所處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歷史書上說的那個“漢人”,這是歷史書上講的。後面的故事歷史書上就沒有了,蒙古人如何統治漢人呢?

  除了建立必要的軍事力量和鎮壓工具(監獄),在最基層,每個村子派一個蒙古家庭統治整個村子的漢人,漢族人姑娘要結婚,必須和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覺,用文縐縐的語言說,就是這位姑娘的處夜權是屬於蒙古人的;漢族老人到了六十歲,必須送到野地裡的一個墓穴裡等死,這個墓穴也就是老人們說的“磚打墓”。由此看來,蒙元時期是漢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時期,而不是像某些無恥的“愛國”歷史專家所吹噓的那樣“強大無比,威震亞歐!再說了,威震亞歐的是元朝的兵嗎?還不是蒙古其他部族打出來的威勢!”

  在具體統治措施上,元朝也黑暗無比:為了防止漢族人造反,每五家漢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裡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漢族人才能生火開灶,所以漢族人習慣的把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爺”,女的叫“老灶奶”,還畫了圖貼在廚房,每到新年,這家蒙古人要到縣城彙報整個村子的情況,為了讓“老灶爺”“上天言好事”,到臘月二十三,每家每戶都會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裡,謂之“祭灶”。如果你有機會到農村看到“老灶爺”和“老灶奶”的圖象,你會發現圖中的人物穿著打扮都是蒙古裝。

  元朝對漢民族的殘暴統治,甚至延伸到了床頭。在蒙古人征服時期,漢人和其他各少數民族百姓裡每家新媳婦的頭一夜是一定要給蒙古保長過的,因為他們是在蒙元征服王朝中,是最下等的階層,可以任人使喚欺躪。由於屈辱的初夜權,所以當時的漢人結婚後都是把第一胎摔死,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來歷,我們的祖先就是用這麼無奈,但又堅決的方法來維持著血統的純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