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太平天國的那些事

  洪秀全在造反之初,為了斷絕起事者的後路,要求鍋碗砸碎,房屋燒掉,全家參加,財產充公。這麼一來,破釜沉舟,人人都成了過河卒子,除了力戰,再無第二條出路。正因為這樣,初期太平軍雖然從軍事層面上的戰略戰術都不行,但兵鋒甚銳,所向披靡。

  不過,全軍男女都參加造反了,如果不採取得力措施,行軍打仗不僅因為拖家帶口不方便,即在吃穿行住各方面仍以家庭為單位,肯定影響戰鬥力。

  所以,洪秀全嚴格實行男女隔離措施,並在理論上做了大量宣傳,如《原道救世歌》說:“第一不正淫為首,人變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詠振振。”

  《天條詩》說:“第七天條:不好奸邪淫亂……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然後在《禁律》中規定:“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

  定都天京後,洪秀全還明確宣佈“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習士農工商,女習針指中饋”,要求男女分開住,並將已婚的男女強行分居,實行軍事化管理。平均以25人為一單位,按照性別編入男館或女館,俗稱“男營”、“女營”,由洪秀全的親信蒙得恩統管,民女入館後,“無論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餘人為一館”。

  洪秀全以《天條書》第七天條作為最權威的指示,稱“務宜時時嚴查軍中有犯第七天條否,如有犯第七天條者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眾,決無寬赦。”

  軍中禁律再加以強調“犯第七天條,如系老兄弟定點天燈,新兄弟斬首示眾。”“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凡強姦經婦女喊冤,定即斬首示眾,婦女釋放;如系和姦,即屬同犯天條,男女皆斬。”

  也就是說,凡在太平天國統治區內生活的人,無論是士兵還是百姓,只要和異性發生了關係,就算是夫妻,一樣格殺勿論。

  但丞相陳宗揚實在忍受不了,偷偷摸摸,像偷人一樣,夫妻偷偷同宿了幾個時辰,被人告發,結果夫妻雙雙被押上了斷頭臺。

  不過,洪秀全對下屬的要求義正辭嚴、不容置辯,但他和楊秀清等一干高層卻又不是這樣以身作則,不是嚴格要求自己,而是廣選嬪妃,過著帝王式的淫奢生活。

  早在永安封王時,即1851年11月,洪秀全就正式宣佈:“後宮稱娘娘,貴妃稱王娘。”即天王的后妃總稱“娘娘”,東、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稱“王娘”。

  次年,便在武昌閱馬廠選妃,洪秀全自己一口氣定了60名年輕美貌的少女。定都天京後,每逢首義諸王壽誕之日,都要在城內女館中選妃。《金陵省難紀略》、《金陵癸甲紀事略》等書都詳細記述了其選妃的盛況。民間被弄得雞飛狗跳,“號哭之聲,呼天搶地”。

  此外,太平天國的地方官員為了取悅上級,還源源不斷地進獻美文。

  比如說,1853年,常熟、昭文二縣的官員就“盡搜其婦女、貨寶而西,陸續異送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