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岳母刺字,精忠報國

  岳家軍班師時,久久渴望王師北定中原的父老兄弟,攔道慟哭。岳飛為了保護老百姓的生命財產,故意揚言明日渡河,嚇得金兀朮連夜棄城北竄,準備北渡黃河,使岳飛得以從容地組織河南大批人民群眾南遷到襄漢一帶,才撤離中原。

  五、莫須有

  岳飛一回到臨安,立即陷入秦檜、張俊等人佈置的羅網。

  1141年(紹興十一年),他遭誣告“謀反”,被關進了臨安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監察御史親自刑審、拷打,逼供岳飛。與此同時,宋金政府之間,正加緊策劃第二次和議,雙方都視抗戰派為眼中釘,金兀朮甚至兇相畢露地寫信給秦檜:“必殺岳飛而後可和。”在內外兩股惡勢力夾擊下,岳飛正氣凜然,光明正大,忠心報國。

  從他身上,秦檜一夥找不到任何“反叛朝廷的證據,但岳飛卻仍於紹興十一年農曆除夕夜,被趙構“特賜死”,殺害於臨安大理寺內,年僅三十九歲。岳飛部將張憲、兒子岳雲亦被腰斬於市門。

  岳飛父子及張憲死於奸臣昏君之手,激起了抗金軍隊和老百姓的強烈憤怒,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韓世忠當場駁斥:“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民族英雄岳飛,就在“莫須有”的罪名下,含冤而死。臨死前,他在供狀上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

  這是悲憤的呼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