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清朝:清官也難拒“腐敗”

  張集馨、林則徐都算得上是有良心的清官,但張氏不能不浮收,林氏也不能不收受禮金,否則,他們如何掏得出那麼大數目的權力維持成本?

  張集馨晚年對仕途前程深感失望,回想起自己調任地方以來,每次致送的禮金“不可謂不厚矣”,但自己的官位卻一直停留在布政使上,十年來不得寸進,心中頗為感慨:我送出了那麼多厚禮,從來沒有聽說有人將我的政績奏報給皇上,應酬送禮有什麼用?張集馨說得有些過激,但事實上,與他“舊交相得、推心置腹”的琦善、林則徐都曾密保過他。應酬送禮究竟有沒有用處,看看張集馨的一次經歷就知道了——

  咸豐三年(1853年),張集馨在河南布政使任上被頂頭上司直隸總督桂良參了一本,遭革職。桂良為什麼要彈劾張集馨?寫在奏摺上的理由是張“不聽調度,濫用帑金”,按張集馨自己的說法,則是因為桂良“欲置人於死地,以洩其借錢不遂之嫌”。總督向下屬支借經費,張集馨竟沒有爽快答應,這等於破壞了他與桂良之間的人情關係,被參革似乎也是意料中的事。三年後,張集馨起復,署任甘肅布政使,因擔心桂良從中作梗,便委託與他交好的保定知府代為疏通。保定知府跑去跟桂良說,張集馨以前犯了差錯,現在已非常後悔,希望能拜在總督大人門下,執弟子禮。桂良聽後大悅,給張集馨來了封信,張集馨也趕緊覆信,然後畢恭畢敬趕去拜見,並送上“土宜八色”厚禮,總算修復了他與桂良之間的人情關係。

  這是送禮應酬的第一個政治功能:接通隱權力管道,穩定官員的權力預期。

  其次,中央財政也沒有給官員提供製度化的公共預算,雖然朝廷也給部分京官和地方官發放一筆“公費”,但基本上入不敷出。地方的辦公費用,通常來自種種名目的陋規,這些陋規收上來到底算地方財政還是個人所得,往往分不清,似乎用於公務就算公款,用於個人開銷就算私款,可是,有些支出,究竟算用於公務還是私務也很難說得清。此外,清代官員用於聘請幕友佐政的開銷也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不接收陋規,恐怕連辦公都無法維持。

  這是送禮應酬的第二個政治功能:彌補公共財政之不足。

  張集馨曾以“政由賄成”來評價他身處的官場,這四個字正好透露了“權力成本學”的秘密:權力的行使謂之“政”;“賄”說好聽點是各種“敬”,說難聽點就是陋規,總之就是權力的成本,不支付這個成本,“政”即“不成”,權力即運轉不靈。恰如其分的“賄”是維持權力正常運轉的必要成本,超出合理限度的“賄”才被帝國的官員們當成腐敗。清官與貪官的區別,不在於“賄”之有無,而在於“賄”之程度。“敬”也好,“賄”也罷,從表面上看,是由處於權力下游的官員支付的,但歸根結底,所有的權力成本都得由納皇糧的老百姓來買單。

  康熙皇帝曾宣佈永不加賦,朝廷給一個州縣配備的領薪官員一般也不足十人,支付給朝廷命官的正式薪水也不算高,按道理說,維持帝國這部權力機器運轉,成本應該不至於太高。然而,除了正式的領薪官員,晚清官場上還寄生著一幫數目非常龐大的隱權力集團,他們也要咀嚼民脂;除了正賦,帝國還有名目繁多、花樣百出的附加稅,再加上其他苛捐雜稅,小民作為權力成本的最終承受者,早已苦不堪言。正如張集馨所說:“小民終歲勤動,所得幾何?赴倉納糧,任聽魚肉而不敢一較!”而當權力成本膨脹到小民不堪重負,決心“一較”時,距帝國的整部權力機器完全癱瘓,估計也為時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