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古代剩下的光棍們應該怎麼辦

  當男性數量超過女性時,誕生了另一種制度——典妻制度。同娼妓制度一樣,它是古代正式婚姻的一種補充。典妻制度的歷史源遠流長,早在漢代就有了相關記載,把妻子當作商品一樣進行買賣。雖說典妻是一種臨時性的婚姻方式,但卻很講究儀式,與正式的婚嫁環節差不多。

  買方對自己要典的人也有要求,例如對方必須具備生育能力;出典期間不得與原來的丈夫同居,更不能回家照看孩子,哪怕只是看一眼孩子也不行。買方所需要付的錢財,一般是根據女性的年齡大小、典租時間的長短來定,通常為3到5年。買賣雙方會訂下契約,寫明典妻的時間、價格等。這個契約對婦女來說,與賣身契無異。契約一旦成立,婦女就得供他人玩弄,替別人生兒育女,最後還會於所生子女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