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由檢多爾袞 作品

第815章 我聖清與前明不同

  年少時不修飾,年邁時勿追悔,生前不服用,死時勿嘆惜。”

  你看看,很清晰的一個成因,就在《滿文老檔》上記錄著。

  只要對明末歷史,有個大概瞭解,就會發現——

  皇太極說這話的時期,正是清軍屢屢南下大明搶掠之時。

  清軍第一次殺入關內搶劫,是1629年。

  發這道詔諭的天聰六年,是1632年,也就是搶到了東西的三年後。

  那麼,我是不是可以這麼還原一下:

  “南下搶劫中,清廷搶到了大量金銀首飾,而女人們卻捨不得穿,全部鎖在櫃子裡。

  皇太極見後宮難以下嚥,就告訴她們——

  打扮的漂亮一點,你要勾引你男人的興趣啊!”

  就像一個人,他過慣了苦日子,猛然得到財富,他總是要存起來,是捨不得花的。

  那麼,讓她們學會鋪張浪費的,是什麼呢?

  就是皇太極的這些話,和清廷接下來的軍事行動:

  1634年,清軍第二次入關搶劫,第三次1636年,第四次1638年,第五次1642年。

  這五次搶劫,單單擄走丁壯一百萬人以上,最少直接造成了一千萬以上的人口死亡。

  間接性死亡,保守估計最少三千萬。

  若是加上瘟疫,“億”是打不住的。

  正是這五次殘酷掠奪,導致了明朝江北社會秩序的完全崩壞。

  1644年,清軍入關……

  結果就先放在這裡——清軍搶走了大量財物。

  然後,再反過來看皇太極的這段話。

  你就會明白清朝這種別緻髮型的成因了。

  ——搶的東西太多了,戴不過來啊。

  皇太極又早已發話,不准她們藏在衣櫃裡。

  於是,只好儘量提高利用效率。

  比如說:你有十個手鐲,你一天帶一個,要有九個放在抽屜裡。

  你要是一天帶五個,你就只有五個放在抽屜裡。

  如果人人都有十個手鐲,同時上面又規定不准你藏起來,必須朝手上戴。

  那麼是不是走在大街上,人人都要戴一個胳膊手鐲呢?

  長此以往,是不是就形成了多帶鐲子的風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