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琳娜 作品

第093章 我在虐文發瘋(十二)

 

可到了一身貴氣的兒媳婦面前,傅母就矮了氣勢——

 

娶鄭明雅的時候,傅母一分錢都沒給。

 

傅司南更是說出了“入贅鄭家”的狠話。

 

傅母也沒有鬆口,人家認定要跟著長子養老,小兒子入贅就入贅吧。

 

正好省了家裡給湊彩禮和買房的錢。

 

其實,所謂婆媳矛盾,究根結底還是“親子矛盾”。

 

做兒子的不默許,傅母這個婆婆也不敢在兒媳婦面前撒潑。

 

鄭明雅呢,也不是隻會躲在丈夫身後的軟包子。

 

她會守著規矩,把傅母當成婆母般客氣。

 

卻僅止於“婆母”。

 

彼此最好“相敬如賓”,而不是虛偽的做母女。

 

傅母若是安分些,不擺長輩的譜兒,不試圖“調教”兒媳婦,鄭明雅就會給錢給東西。

 

若傅母拎不清,想要來個“軟飯硬吃”,鄭明雅也絕不會退讓。

 

想擺婆婆的款兒,可以啊,先把彩禮補上。

 

就按照傅司南老家的習俗,彩禮十八萬八。

 

另外,還要給買婚房。

 

再補上三金、婚宴等等費用。

 

一分錢不出,還想給人當婆婆,還想給兒媳婦立規矩,老太太從哪兒借來的臉皮?

 

鄭明雅不計較那幾十萬錢,但,她可以不要,傅母卻不能把她當冤大頭。

 

鄭明雅態度強勢,傅司南則一副“我是吃軟飯的小白臉、我不敢管她”的模樣,只把傅母弄得怒氣翻湧,想罵人都不知道先罵誰!

 

兒媳不好惹,兒子又不支持,傅母也就歇了找茬的心思。

 

安安穩穩的住在大別墅裡享福,著實平靜了幾個月。

 

直到鄭明雅生產,傅母一聽是個女兒,頓時就不高興了。

 

當年她為了拼兒子,接連扔了三個閨女。

 

對於女孩兒,傅母根本就不把她當人看,而是彷彿處置一條貓兒狗兒:“扔了吧,趁著年輕,再生個兒子!”

 

鄭明雅都被氣笑了。

 

她自己就是獨生女,老公雖然出身偏遠山村,卻沒有重男輕女的陋習。

 

甚至於,老公最先說出“只要一個女兒就足夠”的話。

 

他們夫妻都非常驚喜於女兒的降臨,傅母卻指手畫腳。

 

鄭明雅直接就說,“這是我的女兒,我看誰敢把她給扔了!”

 

“還有,這裡是我的家,房子、車,都是我出錢買的。”

 

“您要是想在這裡當家做主,您恐怕還不夠格!”

 

傅母頓覺被兒媳婦欺負了,哭天喊地的想要“公道”。

 

唯一能夠給她主持公道的傅司南,卻喜滋滋的哄著自己的寶貝女兒。

 

至於作妖的親媽——

 

實在不行,就回老家吧。

 

畢竟當初老太太說了,她不靠小兒子養老,人家有讓她挺直腰桿子的大兒子呢。

 

他傅司南一個“贅婿”,可不敢忤逆老婆!

 

傅母又險些被氣個倒仰。

 

不提兒子說的這些混賬話了,單單是他那副怕老婆的窩囊樣子,都讓傅母想罵人。

 

偏偏,她不敢。

 

一來,兒媳婦不好惹。

 

二來,她不想回老家!

 

城裡多好啊。

 

住著好幾層的大房子,吃著山珍海味,還有好幾個“傭人”伺候著。

 

如果回到老家,她只能住透風漏雨的老房子,吃著粗糧粗飯,還要幫著大兒媳婦餵雞餵鴨、帶孩子!

 

傅母只是極品,又不傻,她更知道在哪裡才是真的享清福。

 

傅母沒再說什麼把女兒丟了的話,也不再找茬。

 

安分了一個月,她“病”了。

 

躺在床上,一通哎呦,說是想孫子了。

 

傅司南:……好,那就把你大兒子大孫子接來。

 

至於讓我給你生孫子,還是算了吧!

 

從小在重男輕女的山村長大,親耳聽聞自己的親姐姐們被親媽丟掉,生死不知,傅司南就深深的厭惡那個地方。

 

把應該頂天立地的男人,寵溺成了只知道依靠父母、吸姐妹血的山村太子。

 

一味的苛待、剝削女孩子們。

 

野蠻、矇昧、懶惰又貪婪……完全沒有道理、法律可言,這樣充滿惡的地方,就該讓它自食惡果的消失!

 

傅司南大概就是從一個極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不要兒子,只要他的寶貝女兒!

 

“……隨後,媽病了,想兒子、想孫子,便把大哥你們一家接了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