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民國落魄千金(二)
這醫藥費,又是好大一筆錢。
還有營養費……唉,老太太年輕的時候,吃了太多了的苦,好不容易把兒子供了出來,正是該享福的時候。
沒想到,天降橫禍啊。
出版社生意慘淡,傅興邦又出了意外——
“傅叔叔是意外?還是畏罪自殺?”
龍歲歲迅速進入到匹配好的身體,第一時間融合了原主的記憶。
她忍不住的冷笑:“媽,都到了這個時候,你還要瞞著我?”
原主今年十九歲,她過往的人生,不能說多悽慘,卻也稱不上幸福。
原主盧雪凝,五歲時,生父生意失敗,跳河自盡。
同年,生母韓氏便帶著原主改嫁。
韓氏那時還算年輕,也才二十多歲,容貌出色,性情溫柔。
韓氏雖然讀過女校,骨子裡卻是那種以夫為天、賢良淑德的傳統女子。
所以,她二嫁的丈夫傅興邦條件還不錯,最早的留學生,回國後開了報社、出版社。
有才華,更有些家底兒。
又所以,韓氏能夠帶著原主這個唯一的女兒一起進了傅家。
傅興邦這個繼父,對待原主算不得“視如己出”,卻也沒有太過苛待。
他就是把原主盧雪凝這個繼女當成了寄養在家裡的親戚,不親近,也不嫌棄。
龍歲歲:……當然不嫌棄!
盧雪凝又不是純粹的“寄人籬下”。
她自帶食宿費的,好不好?
是的,盧雪凝雖然沒了父親,父親也是因為生意失敗而自殺。
但,盧父臨死前,還是給盧雪凝留了一份遺產——雪廬。
一棟東西結合的小庭院,二進的院落,有亭臺樓閣,還有西式的別墅。
這是盧父在盧雪凝出生後,購置的地皮,並親自繪製圖樣子,命人專門為女兒打造的。
當年他生意失敗,需要資金週轉,盧父也沒有想過變賣雪廬。
咳咳,好吧。
盧父不賣這套給女兒的房子,不只是因為愛,也有其他的原因。
其一,那個時候,租界還沒有擴張,雪廬在租界之外,價格自然不會太高。
其二,盧父的資金缺口太大,即便是賣了房子,也補不上。
掙扎無力,盧父也就不再掙扎。
與其全家去死,還不如死他一個,將僅剩的遺產留給女兒。
作為臨死前的父愛大爆發,盧父做足了安排。
這套雪廬,所有的產權都落在女兒盧雪凝的名下。
韓氏若是不改嫁,可以帶著女兒住在雪廬。
可若是韓氏改嫁,雪廬就會被租出去,租金全部歸盧雪凝所有。
為此,盧父還專門找了魔都最好的律師,進行了方方面面的公正,並委託律師進行監管。
韓氏再嫁了,帶著女兒去了傅家。
律師也按照盧父的安排,將雪廬租了出去,並將租金用於盧雪凝的衣食住行學等方面。
可以說,盧雪凝雖然跟著母親去了傅家,卻從未花過傅家的一分錢。
相反,韓氏以及韓氏所出的一雙兒女,或多或少都佔用了盧雪凝的一些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