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貔貅oo 作品

第67章 上吊

 這件事之後,我便成了學校的紅人。成了拾金不昧的先進代表。“鑼鼓震天響,學校紅旗揚,三年級一班xx,拾金不昧好兒郎!”那一段時間,每天的課間休息時間,我們學校的廣播裡都會循環播放一遍這個打油詩。儘管我一下子就成為別的同學羨慕的對象,但是我心裡卻一直不咋得勁兒。沒過多久,學校就給我開了表揚大會。失主在公安局領到自己丟失的800元現金後,做了一面錦旗。在頒獎大會上送給了學校,並且對我表示了感謝。我們班主任更加的喜歡我了,不僅聽話,學習成績好,還幫她掙回了在張超那裡丟掉的面子。也正是因為這次的遭遇,我也不出意外的成為第一批加入少先隊的學生,戴上了朝思暮想已久的紅領巾。 

 張超後來再也沒來過學校,他輟學了。聽說後來去了少林寺去學武了。我有時候也想,也許這對於他,上了五年學,已經蹲了兩年班,還在三年級混日子的學渣來說,也許也未必是一件壞事吧。 

 這件事兒對我的影響非常大,甚至對我的心裡造成了一定的陰影,以至於從那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當我看到地上有錢,或者有貴重物品的時候,我會選擇邁過去,對,邁過去,假裝沒看見。我從“拾金不昧”變成了“見錢不撿”。這事兒,只有我自己知道。 

 紅領巾對我們那個年代的孩子是最為重要的一項榮譽。當我把紅領巾帶回家,我那個傻蛋弟弟都快饞瘋了,除了他,還有他的好朋友健健。健健住在我們家南邊不遠的地方,和弟弟一般大。跟我弟弟一樣傻蛋,不僅傻蛋,還有點愣,就是有點虎的意思。自打我加入了少先隊,他倆人總是纏著我,想讓我把紅領巾給他們戴一戴。當然,我小氣,我怕他倆給我弄髒了,所以我沒同意。 

 這一天,我的紅領巾不見了!我找了一整天都沒找到。我一猜就知道肯定是我傻蛋弟弟偷走了!就在我正準備告訴媽媽,等他玩回來,讓媽媽把他臭揍一頓的時候,我們家往南方向一個女人的一陣陣絕望的哭喊聲,傳到了我的耳朵。隨後街上一陣騷動,眼看著三五成群人都聞著聲音,順著我們家門口那條街往南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