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298章 如何提高審判能力

 司法審判就是要抽象的法律規範與具體的案件事實相結合,這取決於法官怎樣理解法律,如何把握法的價值。將法律規範適用於處理具體的案件,並不是一個死板、機械的過程,而是一項創造性的活動。真正理解和把握了立法的精神和價值,就能夠結合案件的具體事實,藉助於社會生活經驗知識,正確地解釋和運用法律,作出合乎法律又合乎情理的公正裁判。” 

 4、培訓職業道德意識 

 一個法官的威望,一個法院的權威,往往來自法官的司法理念,法官的執業理念要求法官忠誠於法律,只服從於法律,要求法官清正廉明、忠於職守;要求法官從內心牢固樹立公開、公平、公正、中立、文明、高效等現代司法理念。這些理念雖然屬於道德的範疇,但卻直接決定了法官在從事司法活動中的思維方式。道德是法律正常運轉的社會心理基礎,是法律順利實施的有力保障,對於國家機關人員來說,培養樹立良好的個人道德和職業道德,是其正確執法和司法的先決條件。因此,法官必須要努力培養自己的職業道德意識,不斷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素養,以形成正確的職業思維方式。 

 5、堅持學習,正確理解和闡釋法律的精神 

 這些年來,我國頒佈實施了一大批法律、法規和發佈了許多司法解釋,同時,許多法學理論亦在不斷更新。過去所形成的職權主義司法理念與市場經濟的矛盾日益突出,經濟主體的權利意識不斷提高,要求尊重當事人的主體權、民事主體地位平等、裁判者的中立性、防止突襲性裁判等思想逐步被接受和強調,當事人主義的司法理念已逐步取代了職權主義的司法理念。在這種情況下,一名法官不加強新的法學理論的學習,不加強新法及其立法思想的學習,他在適用法律時,尤其在法律存在漏洞或法律條文意義不明時,就很難對法律作出適應社會客觀發展的解釋,最終使自己的裁判無法實現公平正義的法律價值目標。作為法官,僅有為人民服務的願望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精通法律,抓住時間,忙中抽閒,認真學習,刻苦鑽研,始終保持對法律知識的追求不滿足、不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