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328章 縣長,究竟是省管幹部?還是市管幹部?

 時至今日,縣長的幹部管理權限中央並沒有做強制性的規定,一般鑑於縣長崗位的重要性,大多數省份都把縣長的管理權限上收到省委,比如江蘇、浙江、福建、貴州、新疆等省份。 

 但是全國還有少數省份的縣長,幹部管理權限仍然在市委,沒有做到省委統籌,比如湖南、湖北、甘肅、山西、河北等部分省份。 

 所以,縣長是不是省管幹部,要看所在省份有沒有文件規定,這事得按文件來辦事,畢竟不同省份發展、實際情況不同,推進的進度也會不同。 

 至於,未來縣長省管能不能全國統一,這也要看實際情況,畢竟現在縣長是有向上溝通渠道的,而省委面對如此多的縣長,也有忙不過的時候。 

 要說,誰是對縣長的工作、能力和品格最瞭解的上級,其實市委比省委更加清楚,也更有管理的精力,縣長若是人才,即使是市管,也不會被埋沒的。 

 但是,話也說回來了,省管縣長的省份,也不是白給的,對縣長來說是一種榮耀,也意味著擔當和重任,省委若是管不來,不是還有市委可以協管麼。 

 縣委書記是省管幹部,又陸續將縣長納入省管幹部進行統籌,是提升縣長的政治地位,是縮小與縣委書記的差距,在全省範圍內統籌,更能實現對各縣市區黨政一把手的“選優配強”。 

 總的來說,縣長不一定是省管幹部,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但是,無論縣長是否屬於省管幹部,暢通與省級政府密切聯繫的渠道,總歸是好處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