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證明

 羅明的手指動了動,這兩樣東西他知道,是戰友送給孩子當禮物的。 

 林父接著說:“俺們跟那女的約定好,孩子先跟我們回去,東西就當送給我們的撫養費。 

 如果沒有人來接,就讓孩子在俺們家長大,後來的事你們就知道了,孩子被俺們領回家,不管怎麼說,俺們也給養的這麼大,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 

 其實還有一段林父沒有講,林母當時打定的主意是,先把東西揣兜裡,回頭走遠了,就把孩子扔掉。 

 結果,臨行的時候,那女的不經意的拍了拍腰間的手槍,眼中閃過一絲凌厲。 

 林母被嚇的一哆嗦,怕那女的日後找上門來,她沒法交待,孩子沒敢扔,也沒敢故意弄死,就那麼放養長大了。 

 聽見林父說,他們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羅首長說:“給我們家寫個字據,說明事情的經過,我給你兩千塊錢當謝禮,找人送你們回鄉去。” 

 林母大喜,兩千塊錢啊,兒子這一輩子就是不幹活,也餓不著了。 

 她說:“行,你讓咋寫就咋寫,都聽你的,讓俺家大小子給你寫。” 

 她還不忘誇誇自己的兒子:“俺兒子可會寫字了,寫出來的字,橫是橫,豎是豎的,可好看了,這要在古代,俺兒子準能考個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