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無 作品

第503章 人生應有所創造

 在不確定的未來,在差異不大不小的世界中,人生應有所創造。

 為了契合環境,顯示自己的價值,表示自己來過世界一遭留下了痕跡,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目標去追求。

 不管怎樣,心中都燃燒著一簇不大不小的燭光,在夜晚中閃亮,別人看不到這簇光,它就在每個人心中默默存在。

 心中不暗就行,外在無所謂多暗,閉上眼睛,反正睜著晚上黑也看不見,閉上眼睛之後也能依然感覺到內心之光在亮著。

 在內心中,被保護得賊好,心中的光還在燃亮,沒有消減,始終有光。

 大部分的人,都是這樣,可以叫活人的標配,總要為著點什麼,總要有一簇追求之光。

 不管是什麼形狀什麼顏色的光,心中都會有一點光,總也不熄滅,照著自己,一直走向選擇要追求的那個目標。

 生命之所以精彩,不僅是因為活著差別不大還有樂趣,生命更多的精彩在於那束光照到了什麼目標上,未來有什麼創造。

 能創造出什麼樣的東西,做什麼樣當事,實現什麼目標,是那更有價值,更高一層當獨立和自主。

 不僅是活著本身,不僅是吃喝玩樂搞好團結,那些都是好事,是普通的事,還有更高的更好的事,就是未來的目標實現。

 是對未來的創造價值。

 之所以要更高更好,就是因為要比開始活著的基礎,達到更多,有所進步。

 錯不錯壞不壞的先不管,先去追求,先有進步,先有個目標確定下來。

 然後再去挖掘自己的創造力,找到自己擅長的那一方面,去做創造性的事,活著的感覺會不一樣,會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