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田螺姑娘

 林婉婉看著祝明月問道:“西廂的病號怎麼辦?”

 照以前的經驗自然是感謝一番,送上不菲的金錢,在一定範圍內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總之好聚好散。

 但現在把她放出去反而是危險,不啻於稚子懷千金於鬧市。一個小乞丐別說財富,連食物都未必能留住。

 祝明月冷起心腸,“她做乞丐多久了?”藉此評估是否職業乞丐,以及背後的風險。

 “她叫戚蘭娘,不是乞丐。”林婉婉將來歷道來:“原來是汝州農戶,家鄉遭災出來逃荒,路上和族人失散了,稀裡糊塗到了長安。”

 “在野外還能採些野菜野果充飢,進了城才是衣食無著。本來想找路出城,陰差陽錯遇上祝總。”

 戚蘭孃的情形和她們相反,三人到了野外才是真的抓瞎。

 出身農戶,能識別野菜野果,段曉棠思索一會,“她應該會種地吧?”

 “肯定比我們會,”林婉婉一唱一和,“明月,我們不如把她留下來的,家裡的雜活有人做,我們才能做自己的事。而且她能挺身而出可見心地好。”

 心好是最沒有根基的理由,不過既然段曉棠和林婉婉都同意,祝明月也不會反對。

 三人一起到西廂,祝明月先進去,坐在榻邊的小几上,開門見山,“我叫祝明月,昨天是你救了我。”

 戚蘭娘四肢蜷縮在被子裡,低頭道:“我沒能救得了你。”聲音越說越低。

 “當時的情況,能站出來的就是勇士。”祝明月歪頭看著她的眼睛,真誠道:“謝謝你。”

 被子下戚蘭娘手抓著衣角,有些緊張羞窘,“不用謝。”

 祝明月接著問道:“你多大了?”

 “十六歲。”

 “我這裡有份活計,做些家務,後院有一小塊菜地需要侍弄。吃住四季衣裳全包,每個月工錢一百文。”祝明月可沒有盤剝童工的負罪感,“你願意做嗎?”

 “太多了。”戚蘭娘不敢相信,家務和地裡的活還需要特意請人做?這裡是長安,也許和鄉下不一樣。“有吃住就好。”甚至覺得自己還是有些高攀,這裡的伙食顯然比以前家裡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