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別偷懶 作品

第376章 哥譚特色小丑,羅賓的意義

 李銘拍拍迪克肩膀:“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迪克目光堅定,“我一定要讓祖可付出代價!” 

 等布魯斯和迪克出發,李銘饒有興趣地通過星期天的監控看起了直播。 

 雖然這次任務時間只剩二十多天,但他早就有後備計劃,可以利用輿論強行把布奇推上高位,或者炒作羅賓。 

 未成年超級英雄,一經宣傳肯定會引起轟動的,尤其是在未成年群體中,絕對大受歡迎成為標誌性人物。 

 甚至他可以炒作布魯斯·韋恩,作為哥譚名人雖然布魯斯沒有達到標誌性人物的級別,但也有著很大的群眾基礎,推一推也能算。 

 但讓李銘想不到的是,任務以一種他意想不到的方式完成了。 

 【主線任務:象徵。】 

 【任務要求:限時200天,培養五名外界認可的哥譚本土標誌性人物,當前進度5/5。】 

 【人物名單:企鵝人、戈登、謎語人、蝙蝠俠、小丑。】 

 在李銘幾乎沒有操作的前提下,小丑竟然成為了哥譚第五個本土標誌性人物。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完成的人物是小丑,而不是傑羅麥。 

 傑羅麥可以算作小丑,但是小丑絕不止傑羅麥。 

 拋開自己割開嘴角、然後去鍛鍊自己的小丑喬不談,哥譚、尤其是新哥譚,稱自己為小丑的人並不少。 

 現在在哥譚的罪犯中有一股風氣,許多罪犯都會畫上小丑妝、或者帶上小丑面具,而且他們還不是小偷小摸,幾乎都是搶劫、殺人之類的暴力犯罪。 

 久而久之,在哥譚就形成了一股新的認知。 

 小丑,等於犯罪。 

 在大街上一旦看到小丑打扮的人,所有人都會躲得遠遠的。 

 所以這第五個人物小丑,其實是犯罪的具象化,是一個概念性的形象。 

 只不過小丑足夠出名,所以被人們記住了。 

 哥譚外的人討論起哥譚,總會說起那個超級罪犯“小丑”又犯了什麼什麼罪,但實際上很多罪都不是同一人所為。 

 他們只記住了小丑這個概念,但也因此讓李銘的任務完成了。 

 所以李銘現在才能這麼悠閒地看蝙蝠俠帶小孩。 

 迪克很乖,也對布魯斯非常崇拜,但他總歸是個九歲小孩,仍然有著一點熊屬性,會給布魯斯闖一些小禍。 

 當然布魯斯每次都只能給他擦屁股,之後小小教訓一頓。 

 自己選的羅賓,還能咋辦嘛? 

 他們一路追著祖可的蹤跡來到一處廢棄廠房,不管哥譚警局的裝備再怎麼升級,蝙蝠俠的追蹤能力總還是要厲害點的。 

 “在這裡等我。” 

 布魯斯還是不放心,他讓迪克待在外面,自己一個人潛入了進去。 

 不過布魯斯沒想到這裡是祖可設置的一個圈套,布魯斯被裡面的埋伏拖住了。 

 迪克等待許久都不見布魯斯出來,有點著急。 

 於是他用繩索槍從廠房窗戶進入,發現蝙蝠俠已經受傷了,正和七八個人戰成一團,而祖可則拿著手槍想趁機偷襲。 

 那麼可不行。 

 在祖可瞄準的時候,迪克從天而降打掉了他手中的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