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易 作品

第676章 鬼器靈

 魂契達成,器靈即便很不情願,也不得不服從法寶主人的驅使。

 法寶上有道則和陣法來約束器靈的行為。

 器靈拒絕執行主人的命令,就會受到懲罰。

 若是器靈弒主,將會灰飛煙滅,法寶也隨之銷燬。

 石全選擇小鬼做器靈,不是非這麼做不可,是給小鬼一個出路,自然沒必要強迫。

 況且,將飛劍製成本命法寶,將會與自己相伴相生,生存在體內,如同身體的一部分,共同成長。

 器靈若是心甘情願認主,就能與主人毫無隔閡,做到心意相通,本命法寶使用起來更能得心應手。

 當然,器靈自願,也要簽訂魂契,否則無法進行魂念溝通。

 也就是說不簽訂魂契,無法做到一個念頭,器靈就知道該做什麼。

 小鬼自願成為器靈,與他直接簽訂魂契,有一個大好處,就是別人無法奪走本命法寶。

 魂契不是通過法寶上的法陣簽訂的,就沒有任何痕跡,任你修為再高,也無法從法寶上抹去魂契,也就無法重新血祭,奪去了法寶也是毫無用處。

 小鬼沉思了一會兒,回覆道:

 “好!你說吧,讓我做什麼?”

 “讓你做我的器靈!”

 “器靈是啥呀?”

 小鬼生前就是一個普通人,自然不懂器靈是什麼東西。

 “就是將你融進我要製作的飛劍之中,你將是飛劍的靈魂,飛劍是你的身體。今後,你將以飛劍的形態生存在這個世上。

 待你的修為達到鬼王境,也能修煉出人身,等同於重生。”

 石全給出了詳細的解釋。

 “好!我幹了。”

 小鬼毫不猶豫地答應下來。

 能夠存於人世間,有機會重生,他當然不會放棄這種難得的機遇。

 “在這之前,我要跟你籤一個魂契才行。”

 “魂契?”

 小鬼猶豫了。

 他不懂魂契是什麼,但從字面上的意思也明白,等同於賣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