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塵埃落下

 想要賺錢,未來有的是機會。

 因此,熊世傑專門又為他提出了【最高薪】條款。即未來俱樂部不管給誰漲薪,都不能高過曹羿。任何時候,曹羿的薪水都自動匹配最高薪。

 其次就是簽字費、出場費、進球獎金、助攻獎金、替補未登場獎金、最佳射手獎金、賽季最佳陣容獎金、升級獎金和升級漲薪條款。

 其中,進球獎金就是按照曹羿的意見,設置了階梯式獎金。

 前15個進球,每進1球100歐元。

 這已經是競技隊內不可想象的獎金了。今年剛籤來的前鋒魯伊-瓦雷拉,每進1球的獎金是60歐元。

 再往後又分為16-20個進球,每進1球是150歐元;後續21-25個進球時,每進1球是200歐元;後續26-30個進球時,每進1球是300歐元。

 至於30球往上,每進1球就獎勵500歐元。

 對此,萊特根本沒意見。

 曹羿進球越多,俱樂部獲得的收益就越多。獎金不是死工資,有產出自然有效益。

 而且,合同簽署後有追溯力,要從曹羿上一場開始算起。等於簽訂了合同後,就先拿了3個進球的獎金。

 助攻獎金按照進球獎金的一半計算,出場費直接拉到俱樂部最高數字翻倍:150歐元。

 相較於大俱樂部,確實不起眼,但已經代表了競技隊的誠意。他們在能給出的條件下,給到了最好。

 其餘的一系列獎金,全都是俱樂部頂配,這都無需贅述。

 重點在於後面的幾項條款,這是熊世傑要求的:俱樂部為曹羿提供住房,或者是相應的租金,房屋居住條件必須要得到一定的保障。

 還要給曹羿配車出行。目前曹羿還不滿18歲,不能考取駕照,俱樂部就要給提供司機。主要是保障曹羿到俱樂部的通勤,還有賽後送曹羿回家。

 配車也有要求,至少要提供主流家居車型,安全性能也要有保障。

 萊特同樣一口答應下來。

 現在曹羿還住在俱樂部的青訓基地,吃飯在俱樂部的餐廳,並按照標準繳費。

 當初蹭了足協的500星計劃,其餘人的費用,都有足協找贊助商出錢。唯獨他是例外,所有費用都要自己出。這一年多,全靠了家裡支持。

 以後就好了,全都由俱樂部免費提供。居住房屋的條件,還必須得到曹羿的認可。

 “嘿,這就叫三十年風水輪流轉,自費生出了頭。俱樂部拿了我的,賺了我的,都得還給我。”

 接下來就是有關最低解約金條款的內容了。

 當時,萊特一口就喊出2000萬歐元。

 本以為熊世傑會斷然拒絕,然後他在和對方慢慢磨。他的心理底價,至少要保證1000萬歐元。

 誰知道,熊世傑直接一口答應下來了。

 萊特當時就高興壞了,這數字是他心理價位的2倍。

 通常來說,俱樂部的球員簽訂合約,想要保障個人利益,肯定要將最低解約金的數字定低一點。未來想要轉會時,就能手握主動權。

 遇到心儀的俱樂部出價,所屬的俱樂部若不願意放人,只要價位觸及最低解約金條款,不賣也得賣。

 球員只要願意,就可以接和對方談個人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