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毛毛 作品

第205章 人口登記部

 在南琮,下人做的每一份工作,都要到“下人人口登記部門”進行登記,為“冠名”裡的誰工作,工資多少等等都要登記清楚。 

 “下人人口登記部門”就像是一個管理著“冠名”與下人之間的一個保障權力和義務的部門。當然,這個部門主要還是為了約束這些下人而專門設立的部門。這個部門登記了南琮所有下人的信息,包括他們的身家財產。 

 因為南琮下人是不可以為除本“冠名”以內的人工作的,也不可自行經商,一旦發現下人的財產來路不明,就會被“人囗登記部門”徹查,如查出是私自經商或為不在範圍內的人工作所得就會被“人口登記部門”沒收這部分的財產,由部門和這下人所在“冠名”平分。同時這個下人還可能會被再次發賣。 

 在南琮,下人也是可以有自己的房產的,比如繡,她在桑塞業城的一個鎮子上就有一間非常小的房子。 

 她在逃到南琮之前,家裡也是有些錢的人家。 

 一路走來,家人失散,她帶了些錢,逃到了南琮,南琮接收了一部分的難民,她就是其中之一,可難民到了南琮,還是要自己自力更生。 

 沒有南琮冠名的人,在南琮生活,是比較困難的,工作是最苦的,工資是最低的。 

 南琮不缺工作的人,從學校畢業的孩子,每時每刻都有人在找工作。 

 難民還可以經商,只是經商這條路似乎比做苦力還要難。南琮留給難民的路很窄,似乎做南琮下人是最好的出路。 

 在南琮沒有南琮冠名的人是沒有權利買房的,哪怕他非常有錢也不行,除非房子掛名在有南琮冠名的人身上,但這種做法有一定的風險,所以一般會掛名在非常信任的人名下。 

 曾經有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個外來領地的有錢人,想要在南琮買房,但他沒有南琮冠名,哪怕他出錢買也不可能得到一個南琮冠名。 

 南琮的冠名權一般都在冠名主手裡,能做冠名主的人都不是簡單人物,很快查到這個有錢人是叛逃才來到的南琮。 

 冠名是不可能隨便給出去的,給出去的冠名如果給了一個奸細,冠名主是要倒大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