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毛毛 作品

第205章 人口登記部

 南琮的學校雖然管理混亂,課程雜亂,學什麼都有,孩子也是想學什麼全憑孩子高興,但有兩門課程,學校非常嚴格,一門是主課南琮語,這是必上的,另一門是思想政治課,這門課程是所有南琮孩子必須合格的,這種課程一上就是六循。幾乎天天要上,一個孩子經過六循的不斷洗腦課程,還有多少幾率會成為間諜這就不得而知。 

 外地有錢人想買房,又因為種種原因得不到南琮的冠名,又不想做南琮的下人,也沒有信任的南琮人可以掛名買房,於是找了一個看起來好控制好欺負的南琮下人,把房掛在了那下人的名下,他以為南琮的下人和他們領地的下人地位是一樣的,只要房子證明在他自己手裡,那房子就是他自己的。 

 一個南琮的下人,他根本沒放在眼裡,給了些錢就把下人打發了。 

 南琮冠名人買房只要到相關部門籤“買賣契書”轉戶就可。 

 而南琮的下人買房會多走一道程序,那就是把他們的房產在“人口登記部門”進行財產登記,要說明房子的由來,買房的錢財來源是否符合“人口登記部門”的相關規定。 

 有錢人把房登記在下人名下,既不是下人做生意所得,也不是不合理工作所得,符合“人口登記部門”的相關規定,也就是說財產來源合理。 

 最後,“人口登記部門”把房子歸為那有錢人贈送所得。 

 至於是不是贈送,“人口登記部門”才不會管那麼多,反正部門裡得到的結果是有錢人出錢買房,掛名在那下人名下,而且那有錢人親口承認了,是他本人出錢買房,掛名在那下人名下的。 

 有錢人是出於自願買房,下人沒偷,沒搶,沒為他工作,可不就是贈送嗎? 

 南琮下人的每一筆收入都要被“人口登記部門”登記,包括他們意外所得,贈送所得,剩下身家財產都要定期登記,如有隱瞞,一旦被發現就會被沒收那部分“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