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向趙漢山彙報
李涯大步下樓,回到行動隊的獨棟辦公樓。
他回到自己辦公室,關上門,氣呼呼坐在辦公椅上,生悶氣。
李涯是一個認死理的人。
他屬於那種冷血動物,沒有什麼信仰。
也不懂什麼政治。
只知道履行自己的職業職責。
還要做到盡善盡美。
他從中能獲得極大的滿足。
李涯和趙漢山不一樣,他沒從過軍,戰前畢業於平津大學法律系,學習法律。
畢業後在平津警察局偵緝隊當刑警,也破過不少大案要案。
平津淪陷後,他和所在的警察局一起,被汪偽國民政府一起收編了。
後來,他的大學老師擔任了偽國民政府的首席大法官,推薦他來到金陵。
憑著出色的工作能力,李涯得到了安保局正局長的賞識,很快被擢升為行動隊隊長。
換作一個正常的職場中人,頂頭上司發了話,而且賞識自己的局長年齡已大了,馬上要退位,肯定會見風使舵向頂頭上司靠攏。
趙漢山畢竟是最有希望接班的二把手。
但李涯他不。
他是一個視工作為生命線的人。
既然覺得程浩值得懷疑,他就要查到底。
可是,趙漢山也不是吃素的。
他雖然破案能力不咋的,玩弄權術有一套。
現在他發了話,自己如果不服從也沒用。
手下的副隊長,也眼巴巴地正盯著自己的位置。
趙漢山一定會通過副隊長打聽自己,到底有沒有聽他的命令:撤除對程浩的監控。
甚至直接向副隊長下令撤除。
副隊長巴不得看自己的好戲,肯定會屁顛屁顛不折不扣地執行。討好他。
怎麼辦呢?
李涯突然想到了一個人。
如果能說服這個人出面,給自己一把尚方寶劍,不要說趙漢山,就是正局長,就是76號的周主任、李主任,也不敢反對!
自己雖然沒見過此人,但行動隊端掉軍統人員的案子,層層彙報上去時,據說此人問過主辦人是誰,並大加讚揚。
李涯想到這裡,馬上起身。
他拿了車鑰匙,沒叫司機。
到車庫開了車,朝院外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