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春是金色鎖鏈 作品

第 116 章 反派魔頭心尖寵1


至於何家人……

當年何雪櫻將他賣了,得到了五十兩,正得意時,沒想到大哥何大勇竟然在幫派打鬥中死了!

原本一家人依靠的大哥,竟然死了。

何永福一死,家裡的錢財直接斷流,但這還不是最致命的,因為還有何大勇,雖然何大勇此人不務正業,想起來就給弟弟妹妹點錢,想不起來,甚至一兩個月不回家,連有家人這事都忘了。

但即便他不回家,只在他這個人在,還活著,何雪櫻姐弟三人就誰也不怕,沒有人敢欺負她們,畢竟她們大哥混幫派名聲在外,周圍普通老百性誰敢惹幫派的人。

可大哥何大勇一死,情況立即不一樣了。

何家突然沒有了頂樑柱,沒有了保護傘,只剩下十六歲的何雪櫻,還有十一歲的弟弟何文,九歲的妹妹何小姜。

這可比孤兒寡母還慘,孤兒寡母,至少還有個母親,母親還有能力護崽,可何雪櫻才十六歲,又年輕貌美,很快就被人盯上了,欺上門來。

書中只簡略寫了何雪櫻帶著弟弟妹妹賣了房子,跟著鏢局的人離開了江縣,投奔了外省的遠房親戚。

直到程魔頭入魔宗幾年後找上門,才得知何家人早就沒了。

投奔外省親戚,何家的親戚也是窮鬼,還是賭鬼,見有人送上門來,不出三個月把人全賣了,何家小弟小妹賣給大戶人家做小廝丫鬟,後來染病一個死了,一個做錯事被主家打死了。

至於何雪櫻,男頻作者在書中這麼描寫她,貌若春花,嬌豔欲滴,眉如翠雲,似含無盡情意,粉白嬌嫩,兩頰暈紅,朱唇不點而赤,貝齒顆顆羊脂白玉,目似秋水,攝人奪魂……

因為長得漂亮,被賣給一大戶人家做小妾,程魔頭找去時,她正生了兒子得意非凡,要跟大房一較高下。

沒想到傾刻間,整個大戶人家一人不剩,包括她剛生下來孩子,瞬間被碾壓成肉泥,何雪櫻見到兒子成了肉泥,差點沒瘋掉。

更沒想到當年那個寄宿在她家的落魄少年,竟然沒死,還成了一代魔頭,對她進行了長達三百年的虐待凌辱。

一想到書中寫的那些虐殺情景……何雪櫻頭疼死了。

她怎麼……怎麼就穿了!

拜託!不能因為名字一樣,就亂穿好吧!

她跟書裡的何雪櫻除了名字,有一毛錢的關係嗎!就讓她穿來了?

現在唯一讓她覺得有些安慰的是。

她穿過來的時機!

還不是最糟糕的時候!如果穿過來大反派程簡泊被送到了礦山,那何雪櫻就不想活了,乾脆拿條繩子了斷算了,也好過幾年後經歷長達三百年的虐待,那真是生不如死。

畢竟書裡的程魔頭,仇人躲到哪裡都能被他揪出來。

連龍傲天氣運之子的男主在書裡也一度不是瘋癲魔頭的對手,正所謂光腳不怕穿鞋的,一身正氣也怕不要命的瘋子。

在嬸子神神秘秘地將一個紙包蒙汗藥塞過來的時候,何雪櫻當場一個激靈,將紙包燙手般的立馬塞了回去。

“嬸子,別給我!我沒拿,我可沒拿!呵呵,剛剛說什麼笑話呢?我們何家不至於連個人都養不起,還沒到賣人的地步!這東西您可收好了!收回去了!這事可別到處亂講,要讓我大哥知道了,你知道的,他那人不講理,不管街坊鄰居的,都能打上門去……”


見何雪櫻突然一反常態,竟然維護起了那個她天天恨得咬牙切齒的小子來?

街坊嬸子又奇怪又不太樂意,本來以為十拿九穩了的。

送一個人去礦場她能得半兩銀子呢,要不是大勇混幫派,她不敢做什麼手腳,她還能拿更多,這下子,沒了。

好說歹說何雪櫻也不同意,最後起身送客了!

浪費半天口舌,婦人失望地將藥包又塞回袖子裡,沉著臉離開了。

離開院子的時候,正好看到十三歲的程簡泊穩穩地,一聲不吭地挑著水走進院子。

婦人見他看見自己招呼也不打一聲,跟沒看到一樣,不由地指桑罵槐地往外tui了一聲:“……天天當牛做馬一樣的幹,小心人家賣了你都不知道。”說著扭著腰不甘心地走了。

何雪櫻呼出口氣,躲過了啊!躲過了一場三百年的大劫!

只要她沒有將魔頭賣到礦場,那這仇他就找不上她……

可不對啊!

雖然她沒有將他賣到礦場,可之前對他長達五年的虐待,也不是假的。

何雪櫻有些奇怪,程簡泊在武館習武,按說十三歲的他有自立能力了,至少不用再受何家的鳥氣,隨便尋個差事養活自己還是容易的,畢竟他習過武。

這年代只要有點手藝,就餓不死,可無論何雪櫻怎麼待她,他都一直留在何家,甚至何永福死了他依然留下了。

估計作者為體現反派的悽慘才這樣寫的。

處處漏洞!

可現在也管不了那麼多,何雪櫻想到之前不給魔頭飯吃,下雨還將人趕出去,還扔鋪蓋這一系列舉動,她的心又吊了起來,這個魔頭日後發起瘋來,記起這件事,三百年的折磨估計不會了,但給她個滿門抄斬綽綽有餘……

還是個死啊!

何雪櫻站起身,不知道如何是好。

她在屋子裡走了一會兒,就聽到外面傳來將水倒入水缸的聲音。

古代的老百姓住的是木板房,窮困,露風,房子裡沒有什麼裝飾物,極其簡樸。

何家也是,屋子裡只有一點簡單的傢俱,用木板訂的桌凳、床鋪等。

像井那更是沒有的,大戶人家才有資格挖井,百姓吃水要自己去街東頭挑水,一趟一趟地將水倒入大缸裡,每天都要裝滿一大缸,供全家人

用水。

書中何雪櫻雖然經常不給程簡泊飯吃,
但家裡的體力活都是程簡泊乾的。

每天從武館回來,他會先挑水一趟一趟將水缸裡的水打滿,再打掃院子,收拾雞窩糞便,甚至下雨天冒雨修漏水的房頂,每天閒時劈柴,將柴火整齊地碼在廚房的房簷下,方便何雪櫻拿取。

何雪櫻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心裡想著自己該怎麼辦。

想來想去,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先對這魔頭好一點,減輕自己在他心裡的仇恨值,等他對自己的印象好了,再找機會讓他自謀生路,最好離家裡遠遠的,到時出了事,也怪不到她頭上。

何雪櫻想好之後,給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設。

然後調整了下臉上的表情,打開了門,一眼就見到院子裡十三歲的程簡泊正提著水桶往水缸裡倒水。

三兩下就倒了進去。

大概經常吃不飽飯,又練武,他長得其實沒有多魁梧,反而瘦,只是瘦得有肌肉,但看起來就是瘦。

見到何雪櫻出來,他沒說話,只是放下水桶,目光幽暗地看了他一眼。

這幽暗的眼神,把做好心理準備的何雪櫻,看得頭皮發麻。

心裡一個激靈!

哪怕她在書裡可討厭這個反派了!但這時候和他面對面站在一起……

她慌張地衝他擠出一個笑容,在他安靜的,黑幽幽的眼神裡,她掙扎著,能屈能伸地帶上幾分討好道:“……那個,簡泊弟弟,額,咳,這水挑得真好,又快又穩,今天回來的早啊,你,你累了嗎?餓了吧?我去給你做點吃的填填肚子……”

她實在找不到別的辦法了。

以前也不知在哪兒聽過,要征服一個反派,就要先征服他的胃,民以食為天!對,先給他做點好吃的!

改善下兩人糟糕的關係……

作者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