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南 作品
第一百章 兇手!
相片中的小女孩,大約八十幾歲的樣子,都是生活照吳南不認識這個小女孩,他的腦子裡沒有關於這個小女孩的任何信息,並不是515案的被害人之一。
葉建恆也沒有給照片起任何名字,這讓吳南無法判斷,這小女孩究竟是誰。
吳南退出這個相冊,又點開了第二個相冊。
相冊裡也都是一個女人的照片,這是一個看起來三十歲左右女人的照片,照片是有標題的,全都一樣,是媽!
吳南頓時皺眉。
因為他之前看過葉建恆另一個q號的空間相冊,裡面也有父母的照片,在那個空間相冊裡,葉建恆的母親,是另外一個女人
葉建恆有兩個媽?
“他爹是二婚?他有後媽?”思緒在吳南腦海中劃過。
這可能性最大,不然一個人不可能有兩個媽!
退出這個相冊,吳南又點開了第三個相冊。
這相冊的第一張照片,上傳於2004年9月16日,畫面是一個小女孩靠坐在牆角,牆壁黑漆漆的,看起來環境很差,這個小女孩的臉是腫的,看起來是被打過
照片像素很低!
但吳南還是看得出來!
這個小女孩,就是515案的第一個被害人,年僅十歲的包婷!
“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
一種好似電流的感覺劃過吳南的身體,吳南沒有如釋重負,反而心跳有些加速,他開始瀏覽之後的照片,一張一張,看的很慢。
這個相冊裡,一共保存了兩百三十七張照片。
全都是小女孩的照片,前十八張照片都是515案的第一個被害人包婷,只有是第二個被害人李燕,一共十六張照片
515案九個被害人的照片全都有!
第十個被害人羅甜甜的照片也有!
除此之外!
還有三個不同小女孩的照片!上傳時間分別是2004年12月7日,2006年4月12日,2007年1月10日!
葉建恆在2004年至2007年期間,不是作案九起,而是十二起!但只有九個小女孩的屍體被發現,其他三個女孩的屍體沒有被發現,所以只能被定為失蹤案,而不是殘害案,無法併入515案!
這應該是最為合理的解釋!
叮鈴鈴
手機突然響了。
盯著電腦屏幕的吳南猛的回過神來。
歪頭看了看手機,來電顯示是龐海,吳南馬上接起。
葉建恆也沒有給照片起任何名字,這讓吳南無法判斷,這小女孩究竟是誰。
吳南退出這個相冊,又點開了第二個相冊。
相冊裡也都是一個女人的照片,這是一個看起來三十歲左右女人的照片,照片是有標題的,全都一樣,是媽!
吳南頓時皺眉。
因為他之前看過葉建恆另一個q號的空間相冊,裡面也有父母的照片,在那個空間相冊裡,葉建恆的母親,是另外一個女人
葉建恆有兩個媽?
“他爹是二婚?他有後媽?”思緒在吳南腦海中劃過。
這可能性最大,不然一個人不可能有兩個媽!
退出這個相冊,吳南又點開了第三個相冊。
這相冊的第一張照片,上傳於2004年9月16日,畫面是一個小女孩靠坐在牆角,牆壁黑漆漆的,看起來環境很差,這個小女孩的臉是腫的,看起來是被打過
照片像素很低!
但吳南還是看得出來!
這個小女孩,就是515案的第一個被害人,年僅十歲的包婷!
“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
一種好似電流的感覺劃過吳南的身體,吳南沒有如釋重負,反而心跳有些加速,他開始瀏覽之後的照片,一張一張,看的很慢。
這個相冊裡,一共保存了兩百三十七張照片。
全都是小女孩的照片,前十八張照片都是515案的第一個被害人包婷,只有是第二個被害人李燕,一共十六張照片
515案九個被害人的照片全都有!
第十個被害人羅甜甜的照片也有!
除此之外!
還有三個不同小女孩的照片!上傳時間分別是2004年12月7日,2006年4月12日,2007年1月10日!
葉建恆在2004年至2007年期間,不是作案九起,而是十二起!但只有九個小女孩的屍體被發現,其他三個女孩的屍體沒有被發現,所以只能被定為失蹤案,而不是殘害案,無法併入515案!
這應該是最為合理的解釋!
叮鈴鈴
手機突然響了。
盯著電腦屏幕的吳南猛的回過神來。
歪頭看了看手機,來電顯示是龐海,吳南馬上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