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輓歌 作品

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在大唐,如果馬匹丟了,將其尋回,到底是一件困難的事情,還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呢?

  這得看馬在哪裡丟了,又是誰丟的馬,以及這匹馬的所屬如何。

  如果是私人的馬匹,丟了就丟了,官府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給你留個檔就算是盡責了。

  而府衙的馬,在本州境內丟了,那麼一般都是可以找回來的,甚至可以很快就找回來。因為馬匹身上都有烙鐵打上了州府獨有的馬印。

  而且馬匹又不是老鼠那樣不起眼的小動物,還是屬於“軍備”的一種,尤其的敏感。

  在本地,誰家若是多出來一匹馬,在本地人眼中那是一目瞭然的事情。

  即使要銷贓也肯定得找馬販子,而不管是哪裡的馬販子,在當地官府那邊都是掛了號的,按圖索驥不是什麼難事。

  事實上此事的嚴重性遠遠超過方重勇的想象。

  當高尚來到三水縣縣衙報案的時候,這件事就瞬間就上升到了“有歹徒企圖行刺中樞要員”的政治高度,讓三水縣縣令楊遺名緊張得要爆炸!

  中樞來邠州公幹的監察御史,他使用的,州府所屬的馬匹,居然在三水縣管轄範圍內被人偷盜!

  往小了說,這是三水縣治理不利,民風惡劣,盜匪成群。

  往大了說,這是行刺天子寵臣的前奏,只是後續陰謀還未被揭發而已!不格小說網

  有鑑於此,那必須要查啊,而且狠狠的查!

  楊遺名可不是一個普通的縣令,他的官雖然很小,但那是因為他一路被貶,才擔任這麼小的官!

  而事實上,哪怕他出道的官職,也比三水縣令這個中州的縣令要大。

  從縣令到縣令,多年來一直在流轉,多年來未得升遷,其間酸楚,只有楊遺名自己知道。

  楊遺名是弘農楊氏出身,開元五年,憑藉門蔭,補崇文館學生。崇文館哦,那可不是普通人可以進去上課的,什麼國子監之流跟崇文館比都是弟中弟。

  他起家門檻很高,擔任右監門率府胄曹,專門負責保衛前太子……李瑛。

  所以顯而易見的是,基哥當年一日殺三子,楊遺名也倒了大黴,從政壇的明日之星,變成了過街老鼠。

  先是降職為右驍衛府胄曹,在右驍衛這個南衙禁軍“無編制”部門裡幹活,楊遺名的任務就是看管府庫,權力連一個長安負責收稅的普通小吏都不如。

  很快他又被外放為盩厔縣丞,一擼到底。然後又平遷新平縣令,再平遷三水縣令至今,可謂是官路坎坷。

  如無意外,他的下一站,應該還是擔任某個縣的縣令,然後再換一個地方當縣令,最後死於任上。

  楊遺名當年也是闊過的,如果不是李瑛被廢被殺,他大概率在對方繼位後,擔任六部尚書之類的職務,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規矩。

  深知政治鬥爭殘酷性的楊遺名,在得知方重勇馬匹被盜後,第一時間就派出縣衙所有可以活動的人,在各村各里張貼告示,兩個縣尉挨家挨戶的敲門查問,各里的里長都被召集起來下達搜捕令,務必要抓到竊賊,還楊縣令的清白。

  沒錯,如果找不到竊賊,楊遺名就是惹了大禍!嗯,用攤上大事來形容更加貼切一些。因為他本來就是前任太子李瑛的親信,一直得不到升遷也是因為這個。

  失勢官員的抗風險能力,比一個毫無背景的官員還要低!

  一天之後,三水縣的縣衙大堂內,跪著三個衣衫襤褸的中年漢子,被人打得鼻青臉腫。就是他們順手牽羊,在涇水邊“順走”了方重勇和高尚的馬匹。

  在三水縣官府全體總動員“找馬”的情況下,“偷馬賊”很快就被找到,隸屬於府衙的馬匹也被找到……不過已經變成煮熟的馬肉在鍋裡煮著了!

  這個案子的案情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三水縣某個村落,具體說來,就是方重勇在煤礦坑勘探的那個村落裡,有三個遊手好閒的退伍丘八,說得好聽點叫“遊俠兒”,說得不好聽就是地痞流氓,他們去涇水邊準備鑿冰捕魚的時候,看到了有兩匹“無主”的馬。

  既然是無主的,那牽回去再找馬販子賣掉,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於是三人牽著馬就走,也沒看這馬到底是誰的,能不能偷。反正他們做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結果三人還沒走到家,其中一個夯貨就發現馬屁股附近,好像有個模糊不清的官印!

  看仔細之後,發現兩匹馬都是隸屬於邠州府衙的!這下可把他們三人給嚇壞了!

  這三個夯貨本來還想賣了馬去換點酒錢,到縣城裡的酒肆去瀟灑一番,沒想到這馬居然是邠州府衙的馬。那沒辦法了,只能一不做二不休把馬給宰了,吃點馬肉回本了。

  要不然,可不就白忙活了麼?就算他們現在把馬匹送回去,也是犯了罪,沒吃到肉還惹一身騷。還不如把馬肉吃了,馬骨找個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時間一長,誰還會去查這些破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