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輓歌 作品

第238章 敵羞吾去脫他衣


                 書房的桌案前,鄭叔清揉了揉自己酸脹的太陽穴。燭光下襬著的這封信,他看了,好像又沒看明白。倒不是說信裡面交代的措施不知道怎麼做,而是鄭叔清沒搞明白這麼做意義何在。

  靠這些套路榨油,也榨不出多少油水啊!

  短時間內或許可以撈一大筆錢,但長期來看,這種“竭澤而漁”的辦法,也無法承擔隴右軍費的缺口啊。

  “也只能這樣了。”

  鄭叔清長嘆一聲將信收好,打算明天去找殿中侍御史顏真卿談一談。老鄭雖然要當這個什麼院的院長,但實際上他也知道自己眼高手低,並無實際執行的能力,不依靠其他幫襯是不行的。

  硬著頭皮上,只會把事情搞砸。

  而顏真卿就不同了,他本身就在擔任殿中侍御史,對於糾察這一類的細活,很是拿手。對方最大的問題,恐怕就是性格有些不討喜,不太會跟聖人打交道。

  雖然鄭叔清跟顏真卿不熟,但處理這些公事也不需要很熟啊!若是這個鑑查院辦不好,最後打了聖人的臉,顏真卿不是一樣會倒大黴麼?

  鄭叔清很有自信,如果只是處理方重勇這封信上所說的“雞毛蒜皮”小事,那麼顏真卿一定不會拒絕的。不格小說網

  第二天,鄭叔清親自上門找顏真卿商議鑑查院的相關事宜,他原本以為顏真卿會猶豫,沒想到對方居然欣然允諾,還摩拳擦掌一般的與他謀劃起執行的細則來,參與的興趣很大。

  顏真卿一直都想勸天子幹正事。現在要把這些罰款充隴右軍費,這樣的事情,他當然不會拒絕。

  三天之後,朝廷正式下旨建立鑑查院,專門糾察官員不法,以及皇親權貴子弟的作風問題。並將御史臺中的殿中侍御史都撥給鑑查院辦事,算是剝離了御史臺的一部分職能。

  按朝廷的說法,鑑查院不是司法機構,也無須遵循大唐刑律,這只是一個專門針對特定人群的“紀律部門”。

  換言之,如果被鑑查院糾察出來的官員真的違法了,那麼刑部或者大理寺該怎麼判還是要怎麼判,鑑查院的處罰並不影響他們的判罰。

  而鑑查院只會剝奪官員的官身,並不能把犯事官員怎麼樣。

  簡單說就是:天子認為你不適合當官了,讓你回家種田去,與國家法度無關。

  同樣的道理,如果糾察出權貴子弟作風不正,橫行無忌,有辱門楣的話,鑑查院則會將其稟告天子,請天子下旨褫奪爵位。

  同樣也無權按律法審判這些人,更不能用刑罰。

  而這些犯事了的權貴子弟要怎麼處罰,依舊是由大理寺與宗正寺之流的衙門負責,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不影響這些衙門的權力運作。

  那麼,如果那些被查出來的官員和權貴子弟突然良心發現,“悔過自新”了怎麼辦呢?

  所謂上天有好生之德,連老天都不會逼死人,天子又怎麼會把人往死裡逼呢!當然不會查出來問題就直接剝奪官職啊!

  對於那些“迷途知返”的官員和權貴子弟,這件事的解決之道就只有三個字:

  得加錢!

  說具體點,就是以絹帛贖罪,罰多少有一套明確而詳細的規則。

  原則上說,就是官越大,爵位越大,越是權貴家的嫡系子弟,所犯的事情越大,那麼需要贖罪的錢就越多。

  詔書頒佈之後,引起軒然大波,朝野上下群情激奮又暗流湧動,但始終都無人敢牽頭鬧事。

  至於原因嘛,那當然是因為鑑查院已經成立了啊!朝廷都已經下旨了,這個機構已經開始運轉了!

  這時候誰鬧事,誰就會第一波被幹掉!誰會那麼傻,往槍口上撞啊!

  沒人出來鬧場子還有一個原因,就是現在大唐的律法已經十分完備,長安官場很多官員都認為區區鑑查院,怎麼可能鬧出事情來!

  他們平日裡也就是在平康坊狎個妓,在自家衙門摸個魚,喝個小酒而已,不可能連這點事情都管吧?

  要是真管得那麼寬,那長安數萬大小官吏,估計用不了多久,一大半都要被罷官。

  這種離譜的事情,想想也不可能吧!

  然而很快,這些人就發現他們實在是太年輕,想得太天真了。

  ……

  就在鑑查院成立的第二天,就發生了一件“不起眼”的大事!

  當中樞官員們進入皇城內的各部衙門辦公以後,皇城所有城門落鎖,不許任何人進出!鑑查院開始糾察中樞百官風紀!

  位於門下省衙門旁邊的議政堂內,左相李適之,右相李林甫正在辦公,桌案正好是面對面。

  二人雖然同為李唐宗室,但他們的關係卻很一般,確切的說,李林甫當宰相前都沒跟李適之說過話!自然也談不上什麼私交。

  當然了,李適之並無過人才幹,也沒有被李隆基視作心腹股肱,所以李林甫也沒太把他當回事。只要不妨礙自己辦公,李林甫就當沒這個人存在。

  今日,李林甫正在議政堂內琢磨南方地稅改革的問題,簡單說,就是更好更快的從遠離長安的富庶地區撈錢!再通過運河送到長安!

  方重勇前世很多政治小白,都認為橫徵暴斂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只要是個昏君暴君都會玩。

  其實不然,這是一件非常有技術含量的事情,歷史上玩得好的君王並不多見。

  古今中外,無論是不是封建時代,都有很多不懂這項高深技術的統治者。經常弄得民不聊生的同時,自己也沒能撈到多少錢。至少是個人所得與弄出來的動靜完全不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