縛靈蹟 作品
第1152章 真正的博弈很有趣。
在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第五條,明確的表達了記者應有的權益。
新聞記者持新聞記者證依法從事新聞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應為合法的新聞採訪活動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機構及其新聞記者合法的採訪活動。
我找的這些記者可都是有證的,他們是合法合規的。
哈哈哈...
你們抓了一群正義的記者,得罪了媒體,讓本就弱勢的你們雪上加上。
現在是不是很後悔啊?
司仁啊司仁,你還真的以為我什麼都不懂嗎?”
王哲說完這句話後,目光緊緊鎖定在司仁的臉上,希望能夠從對方的面部表情上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哪怕是一點點的沮喪也可以。
但很可惜,司仁從始至終都表現的雲淡風輕。
“王大公子。
我覺得說你蠢都是在抬舉你。
如果記者真的有這麼大的權利,那為什麼這些記者不去採訪你呢?那些委員的子女你見過他們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中嗎?
不說其他人,就拿你舉例。作為委員的家屬,華國會安排保鏢進行保護,而家屬就是特殊人群,你也可以將它視為隱性特權。
家屬是有權拒絕採訪的,你明白嗎?
如果記著執意採訪,不停勸阻,那國安會請他們去喝茶的。”
聽到這個解釋後,王哲反而鬆了一口氣。
“司仁,隱性的特權算不上特權,明白嗎?
我們華國宣揚的是共產主義,人人平等。特權根本就不能拿到檯面上來說。
我原本以為你會有什麼高明的手段。哈哈哈,現在看來,只不過是一手昏招而已。
我還真期待明天的事情爆發後,你和你的父親該如何去面對呢。”
司仁慢條斯理的從儲物符中取出證件,然後展示在王哲面前。
“喏,你應該識字吧?
我隸屬詭秘局,而且還是大校軍銜。
所有和我相關的事情都需要保密,如果不經我允許擅自錄製或採訪,將視為涉嫌洩密。
新聞記者持新聞記者證依法從事新聞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工作人員應為合法的新聞採訪活動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新聞機構及其新聞記者合法的採訪活動。
我找的這些記者可都是有證的,他們是合法合規的。
哈哈哈...
你們抓了一群正義的記者,得罪了媒體,讓本就弱勢的你們雪上加上。
現在是不是很後悔啊?
司仁啊司仁,你還真的以為我什麼都不懂嗎?”
王哲說完這句話後,目光緊緊鎖定在司仁的臉上,希望能夠從對方的面部表情上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哪怕是一點點的沮喪也可以。
但很可惜,司仁從始至終都表現的雲淡風輕。
“王大公子。
我覺得說你蠢都是在抬舉你。
如果記者真的有這麼大的權利,那為什麼這些記者不去採訪你呢?那些委員的子女你見過他們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中嗎?
不說其他人,就拿你舉例。作為委員的家屬,華國會安排保鏢進行保護,而家屬就是特殊人群,你也可以將它視為隱性特權。
家屬是有權拒絕採訪的,你明白嗎?
如果記著執意採訪,不停勸阻,那國安會請他們去喝茶的。”
聽到這個解釋後,王哲反而鬆了一口氣。
“司仁,隱性的特權算不上特權,明白嗎?
我們華國宣揚的是共產主義,人人平等。特權根本就不能拿到檯面上來說。
我原本以為你會有什麼高明的手段。哈哈哈,現在看來,只不過是一手昏招而已。
我還真期待明天的事情爆發後,你和你的父親該如何去面對呢。”
司仁慢條斯理的從儲物符中取出證件,然後展示在王哲面前。
“喏,你應該識字吧?
我隸屬詭秘局,而且還是大校軍銜。
所有和我相關的事情都需要保密,如果不經我允許擅自錄製或採訪,將視為涉嫌洩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