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相當不妙啊!
晉景公的葬禮上沒有出現波折,不必要進行長篇累牘。
在葬禮結束之後,晉君壽曼會留在“絳”三天,隨後才會離開“絳”返回“新田”去。
晉景公其餘的子嗣會留在“絳”三個月或三年,期間能夠來去自由,只是沒有太大的事情不會離開。
如果君父薨逝要守喪三年,國家不說三年停擺,大事總是需要一國之君來做主的吧?
這也是當代關於葬禮的一種理智,不需要太過於形式化,一些形式卻也不能少,遠比後世的王朝更加講究一個靈活變通。
只不過,一般情況之下,作為子嗣會守喪三個月的時間。
晉國近期並沒有發生什麼非要晉君壽曼處理的事情,晉君壽曼待在“絳”三個月並不成什麼問題。
所以說,晉君壽曼只是待三天的時間,應該是迫不及待想要做些什麼吧。
回到“新田”的一眾人,他們並沒有重新聚攏談一些什麼事情,入城之後便各自分別。
其中的好些人已經長達一個半月以上沒有踏入家門一步,期間待在宮城忙碌各種事情,講實話就是身心很疲憊了。
他們已經明確知道晉君壽曼在三天之後就會返回都城,有些人必須做相關的準備,恢復好精神應對即將到來的風暴。
“將一半部隊帶回封地。另外,告訴你們主母,近期沒有事不要來都城。同時讓世子不要出門。”
“家主,是要發生什麼事情嗎?”
“那些你們沒有必要知情,做好我吩咐的事情即可。”
“這……。諾!”
樓令調到“新田”的部隊有一個“旅”的兵力。
這一次發佈徵召,等於今年再徵召的話,有過服役記錄的“大夫”、或“士”、“徒”就不必自行武裝,也不是他們自己來承擔後勤了。
屆時,樓令不但要負責武裝他們,還要擔負一應的後勤供給。
這種規則很人性化。
納賦是一種義務與責任,同時也是抵消交稅的方式,一年之中該是多少次卻有明文規定,避免反覆徵召將社會摧毀。
畢竟,能夠進行納賦的人,他們誰還沒有一個家。上位者需要顧家,下位者就不用顧家了嗎?
要是一年多次服役,危險性什麼的不必講,後勤方面的負擔卻是會極大,小家庭可承受不起那種重擔,影響到家族發展是肯定的事情,勢必也要讓小家小業的人破產了。
因此,上位者放縱自己的同時,顧及到了下位者,多少有一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人情味在其中。
現如今的晉國,一個“旅”算上戰車組的滿編有一千五百名成員。
這其實是樓令首次徵召那麼多人服役,並且還不是帶上戰場。
類似的徵召對於被徵召的人來講,其實並不是什麼好事情。
是,進行衛戍任務沒有多少風險性。
然而,不是與敵國進行交戰,服役期間光是消耗物資,未能夠取得什麼收穫了。
至於說立功受賞之類?先看看自己是個什麼血緣,祖上有沒有“大夫”級別或以上的祖宗。沒有一個好的祖宗,以為立功就能夠得到階級飛躍?只能說,夢中會有,現實幾乎別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