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腕 作品

第230章 常委會首秀

  常委會會議召開,一般要有會前籌備、會中服務和會後總結。

  會前籌備包括收集議題、擬定題單、起草通知、下發通知、落實人員、收集材料、佈置會場等準備工作。

  很多時候,還會事先召開書記辦公會,確定上常委會會議的重要事項。

  書記辦公會不是一級決策機構,不得決定重大問題,是在召開常委會前,由書記召集幾位副書記溝通意見,醞釀、確定提交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的一種形式,它不是一個決策層次。

  常委會會議一般每月兩次,一年不能少於兩次,有重大事項,也可由書記臨時召集各常委召開。

  這次常委會會議就是臨時會議,由縣委書記李一鳴主持。

  “今天這次臨時會議,由樑棟同志提議召開。樑棟同志是我們常委班子新成員,這也是他第一次參加我們的常委會會議,大家鼓掌歡迎。”

  李一鳴說完,響起一陣熱烈的掌聲。

  樑棟站起來,四下裡合掌感謝道:“謝謝,謝謝,謝謝大家。初來乍到,還請大家多多關照。”

  樑棟坐下後,李一鳴繼續主持會議:“今天的臨時會議題只有一個,那就是有關巡查組設立問題的討論。大家有什麼看法,不妨暢所欲言。”

  李一鳴說完,掃視一圈。

  通常情況下,常委發言一般都是由排名末位的常委先發言,隨後是排名倒數第二的常委,以此類推,最後再由書記作總結髮言。

  這種發言順序,有利於充分發揮民主。

  當然,發言順序沒有成文的具體要求。

  有時會議討論比較激烈的時候,不一定嚴格按照發言順序來,也會有常委搶著發言表示贊同或反對的意見。

  他說,特別是討論一些事關地區經濟發展的重大項目規劃、安排時,這種情況比較常見。

  反而在討論人事安排時,很少會出現激烈討論的情形,因為常委們之前有充分的溝通和醞釀,以求充分達成共識。

  如果常委們之間有比較大的分歧怎麼辦?

  書記末位表態並不是說書記可以一錘定音,如果大家有大的分歧,就會採取會議表決,少數服從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