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棟何葉 作品

第377章 圍繞一個‘錢’字

  門面房是麻紡廠,他們在續租的時候,一次性簽了十年的租賃合同,到今年為止,合同尚有三年才到期。

  老闆是一個五十多歲的健碩婦女,一個小店面,就僱了一個幫工。

  後來,老闆又在原有房屋的基礎上,佔了一米多寬的人行道,把門面往前擴建了一截。

  老闆拿出裝裱好的租賃合同,對郭冉冉道:“姑娘你看,這是我們籤的租賃合同,這房子我都租了快二十年了,你們要是把我攆走了,我這早餐店怎麼辦?”

  郭冉冉解釋道:“林阿姨,縣政府要開發工人街,那是大趨勢,誰都阻擋不了。或許這會給你的生活帶來不便,但我們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要是你還想繼續開早餐店,我們籌建辦可以想辦法在別的街道,幫你聯繫門面房。你這間門面房本來就是麻紡廠的,你一個租客,佔著廠裡的房子不合適。”

  林阿姨根本不聽郭冉冉的解釋,無理取鬧道:“這房子的確是廠裡的,可廠子早就倒閉了,廠裡的東西也都被那些敗家子敗光了,一間破房子,也就在我手裡,每個月還能給他們交幾百塊租金,否則的話,早就跟裡面的廠房一樣,塌掉了。再說了,前面那半間房子可不是廠裡的,那可是我自己出錢蓋的!”

  郭冉冉耐心道:“林阿姨,你那是違建房,不符合拆遷補償標準,按規定,應該強行拆除的。不過,你也不是一分錢都拿不到,我們在拆除違建和拆除這間門面的時候,會對你的實際損失做出拆遷補助的。”

  緊接著,郭冉冉又跟林阿姨解釋了拆遷補償款和拆遷補助款的區別,林阿姨一聽說有錢拿,馬上問道:“那個拆遷補助款有多少?”

  郭冉冉道:“拆遷補助款是根據你的實際損失,酌情給予補助的,估計不會太多,你這裡其實也沒有多少損失不是?”

  林阿姨一聽說補的錢不多,立馬不願意了:“不行,不行,我們在這房子裡住了近二十年,而且我們租賃合同也是大後年才到期,你們要想拆掉這房子,就必須按照跟別人一樣的拆遷標準來。否則,我們堅決不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