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小魚 作品

第260章 證物

  李五老孃上去仔細看,點點頭:“對對,衣領褲腳上面我都繡上我兒子的名字!衣服我給張杏榕了!”

  張杏榕點頭:“這兩件衣服是證物,我給馬叔叔孫叔叔他們拿去檢測了。”

  “對,”馬樂點頭,“我們請部隊的同志和公安同志一塊檢測了。我們在這兩件衣服上面找到了三個不同的血指紋和掌紋。我們對比過了,血指紋一個是醫生的。我們調查過了,上面指紋是醫生救人的時候留下的。還有一個掌紋是張狗蛋的。張狗蛋,你殺人了?”

  大家看向站在臺子邊上的張狗蛋。

  “我沒有!”張狗蛋嚇了大跳,“我是鎮門口看見人倒在地上,把人送去醫院了,我怎麼可能殺人!你們要是不信,問問張家村的人,我一直跟他們在一塊!”

  張家村的人紛紛點點頭,張狗蛋這才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