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最佳新秀

 2015-16賽季nBA的最佳陣容同樣出爐,評選名單如下。 

 最佳一陣:斯蒂芬·庫裡、拉塞爾·威斯布魯克、科懷·倫納德、勒布朗·詹姆斯、德安德烈·喬丹。 

 最佳二陣:凱文·杜蘭特、德雷蒙德·格林、德馬庫斯·考辛斯、克里斯·保羅、戴米恩·利拉德。 

 最佳三陣:保羅·喬治、拉瑪庫斯·阿爾德里奇、安德烈·德拉蒙德、克萊·湯普森、凱爾·洛瑞。 

 其實所謂的“最佳陣容”,就相當於打工人中的“最佳員工”。 

 nBA的“最佳員工”可不止是榮耀感拉滿,同時還影響到簽約頂薪合同的區間。 

 按照nBA最新達成的勞工協議規定,球員們的頂薪因工作時間不同,頂薪的上限也不同。 

 比如0-6年是工資帽的25%,7-9年是30%,10+是35%,這是常規規定,但是對於優秀員工來說,就有點不合適了。 

 比如還在新秀合同的“風城玫瑰”羅斯,他在新秀合同期就拿到了常規賽mvp,所以nBA就出臺了指定新秀條款(羅斯條款)。 

 旨在鼓勵新秀合同中表現出色的球員,續約時能夠得到超過第一檔頂薪,而不超過第二檔頂薪的薪水。 

 屆時球員與球隊可以協商頂薪百分比(25%-30%),球員需要在新秀合同中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意一項即可: 

 一、球員必須是自己球隊選中的,即將進入新秀合同第4年。 

 二、最近一個賽季入選最佳陣容(一陣、二陣或者三陣);或者前兩個賽季都入選最佳陣容(一陣、二陣或者三陣)。 

 三、最近一個賽季成為最佳防守球員;或者前兩個賽季都當選最佳防守球員。 

 四、最近一個賽季成為最有價值球員;或者前兩個賽季都當選最有價值球員。 

 所以說,能夠進入最佳陣容既是榮譽,同時還有實質性的獎勵,而且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球員在合同年表現就格外賣力的原因。 

 …… 

 東、西部的決賽還沒有開打,媒體記者們已經忙瘋了,因為這些獎項有太多可以大書特書的地方了。 

 稿費,這都是潑天的稿費! 

 只是當有些記者致電想要採訪林溯的時候,被熱火的管理層無情拒絕。 

 開什麼玩笑,與騎士的大戰在即,他們怎麼可能讓隊內的核心球員浪費時間去接受什麼採訪。 

 有這個時間,多進行一些練習說不定就多一分戰勝對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