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豐 作品

六十七 搞笑吧 證據 被懟

“嘁、你們無能、沒辦法查出真正的罪犯,這是想隨便編個理由把我當罪犯抓起來交差吧?”陳浩不屑的說。

“陳浩,你不要胡說八道,告訴你這裡是派出所,不是你胡說的地方。”趙哲被陳浩說的也惱了。

“不是我胡說的地方,倒是讓你們胡來的地方,你們這樣辦案子不是冤枉好人嗎?”

“我們怎麼辦案不需要你來指手畫腳,趕緊交代問題。”

“交代個鬼啊,我有啥問題?你拿來證據?”陳浩憤怒的站了起來,不過也就這一動作,他突然靈感乍現,然後趕緊站在那裡思考其來。

“你給我坐下,還反了你了,你要幹啥?”趙哲也站起來了,並憤怒的指著陳浩吼道。

“等等,你先別說話,我感覺我找到了希望。”陳浩伸手擋住趙哲,然後又捋了捋思路,突然興奮的說:“趙所,我可能有證據證明誰放的火。”

“啊?”趙哲一臉詫異的看著陳浩說:“你有什麼證據?告訴你可不要為了洗脫自己而胡說啊,這是會加重罪責的。”

“哎呀,我沒胡說,你等著我去拿證據。”陳浩說著向外就走。

“站住,你現在不能離開。”趙哲趕緊攔住陳浩說。

“咋的?我被拘留了?”陳浩詫異地問。

“還沒有,但是你現在是在傳喚期間,我們有權留你在這呆二十四小時。”

陳浩一陣氣結,他真想咆哮一頓,好好的發洩一下心中的怒火;但是在想到可能有證據證明自己清白的前提下,他還是冷靜下來了。

“我就到門口的車裡拿點東西,你可以跟著我去。”

“拿什麼?我可以幫你去拿。”趙哲很認真的說。

“那行車記錄儀的內存卡。”

“好,你等著吧,我去拿。”趙哲安排人盯著陳浩,然後又叫了一個同事去了陳浩車裡拿下了內存卡。

回來之後,趙哲又問陳浩:“這裡面能有證據?”

“昨晚我到村委會後,並沒給車熄火,然後進去後就被朱老頭叫住喝酒了,我也就忘了車沒熄火的事,而我停車的方向正是對著村委會的房子的,如果犯罪分子是在外面投擲火種放火的,那應該就會被行車記錄儀錄下來。”陳浩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