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照萬里 作品

27. 第二十七章 調解糾紛





他說的千戶夫人,剛巧是杜二舅幫忙牽線引來的,是大舅的上司。可是,也只有這樣的人家才樂意養,也有錢養寵物貓。




這種問題也虧他能問出來,光沈知瀾都能逮到無數漏洞反駁回去。




沈知瀾往前邁了一步,先看了看年紀最大的那位宗親,見他微笑點頭後才細聲細氣,裝做不解的說,“斌伯父這樣說的就不對了。”




“哪兒不對?!”沈斌瞪著眼,“你別在這裡胡攪蠻纏,試圖脫罪。”




“當年皇先祖親筆定下《宗室律例》,命他的後人領朝廷供奉,享世代安樂,又不許我們去經商,怕的是後人利用手裡的資源,去搶奪黎民百姓的生機,以致民不聊生百姓哀嚎。但是沒有說我們不能把自家種的,自家養的物產,拿出去換成別的啊!”




“就比如說,咱們家家戶戶都種了蔬菜瓜果,等到了春夏吃都吃不完,送給鄰居吧,他們自家還有一堆吃不完的,為了避免浪費就會拿給菜販子,讓他們去集市售賣。這是暗合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的意思,也是皇先祖的遺訓,他老人家還留有典故,沒吃完的午膳,便留到晚膳再用。”




沈知瀾說的是焱太,祖昔年還在行軍打仗時的典故,軍營裡物資不足,當然要省著點。




“這要是按照斌伯父的看法,他們到底是在遵循遺訓呢,還是在高價售賣,經商奪利呢?這些瓜果經過市面流通,說不定還會賣到參政大人,知府大人的富商去,又該怎麼說呢?”




沈斌一時語塞,他總不能反駁說,皇先祖是在裝腔作勢,支持浪費吧?!




沈知瀾一番話引經據典,合情合理,還兼有法不責眾的實例,說的沈斌無從辯駁。




宗親長輩頻頻點頭,只覺得這孩子真是口齒伶俐,思維靈活,不愧是他們家的血緣,便帶著五分欣賞說,“看你說的通暢,還會引經據典,可進學了?”




“還沒有,小子還沒到年紀。但是平日裡有我姐姐帶著識字看書,也可以去宗學裡借閱各種典籍,各位先生和藹可親,歡迎求知者前去。”沈知瀾看話題已經引到這來,便把最後的證據拋了出來。




“宗學裡書庫還有《宗室律例》的初版,上面寫著是“不許科舉,不需經商”啊!”




石破天驚!




童稚的聲音捅破了一片沉寂。




這就是沈知瀾最有底氣的證據,在聽到沈斌狀告違律經商時,他就思考著該怎麼把這個炸,彈拋出來,現在總算找到機會了。




法無禁止,即為允許,況且沈潭這也算不上什麼正經經商。




梁長史第一反應就是觀察在場所有人員,還好還好,因為是調解宗室矛盾,他早早的讓侍衛退了出去,除了他,剩下的人全都姓沈。




而宗親長輩豁然站起,步跨到沈知瀾面前,兩手鐵鉗一樣抓住沈知瀾的胳膊,“當真?”




沈知瀾忍住疼,“是我借書時看到的,現在書還在宗學的書庫裡....”




撒手,趕緊撒手,胳膊要斷啦!




看對方的小孩眼圈紅紅眼淚汪汪,那位長輩才訕訕鬆開手,掩飾性的說,“實在過於驚訝,一時驚訝。”




沈知瀾抽泣一聲,順著話頭說,“也有可能是我看錯了,或者看了別字。”




“小孩子還沒進學,沒準是他學錯了。”沈齊趕緊打上補丁。




眾人都在說可能是沈知瀾看岔了字,沒有繼續聊這個,但事後是否去驗證,又是另外一樁秘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