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照萬里 作品

27. 第二十七章 調解糾紛



梁長史強行把話題轉了回來,“好了,沈斌狀告一事,我們已經聽清了前因後果,也有了判斷。此事並不提倡,但也不能算作是違例經商,沈潭日後不得再做此事,沈斌行事也該思而後行。”




“你們二人,既為父子,也是前世積攢的緣分,遇到問題應該互相溝通,解釋清楚,而不是貿貿然的跑到審理所來,讓長輩替你們調節矛盾。”




“就罰你們半年的祿米,以作警示。”其中一位宗親說道,“認罰麼?”




沈潭乾脆利落的說,“認!”




沈斌吞吞吐吐的道,“認。”




不認不行,這祿米還要從梁長史手裡過,縣官不如現管的道理,沈斌很清楚。只是可惜這回偷雞不成蝕把米,本來想壓服兒子,結果反而丟了祿米,虧啊。




沈斌恨恨的瞪了沈齊一眼,這才邁步出了正屋。




沈潭獲得勝利,卻沒敢去看沈齊父子,抱著貓咪,悄無聲息的走了出去。




沈齊從被瞪的那一眼裡悟到什麼,看來這些日子他過的滋潤,也招來小人妒恨,想要把他拉下馬。




說來奇怪,人不會去妒忌那些離他很遠的大人物,哪怕那些大人物比他過的好千萬倍。但是他們肯定是會嫉妒身邊的鄰居比他們多吃半隻雞,多扯兩匹布,會去暗中使絆子。




財不可露白,真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沈齊沒有立刻離開,而是等到位宗親都走後,這才帶著沈知瀾靠近了梁長史,帶著歉意說,“大人,這次真是麻煩你了。”




沈斌雖然是誣告,但要是碰上主官心情不順,也少不了跟著吃掛落挨訓斥。




梁長史只是搖頭,“小事一樁,我總不能讓無辜者跟著受難,讓誣告得逞,讓旁人膽戰心驚。”他摸了摸沈知瀾的肩膀,換了話題,“你適才說的《宗室律例》初版,是真的麼?”




沈知瀾看了他一眼,梁長史如果想看,隨時可以去書庫裡找,這才點點頭,“是真的,一字不差。”




他原先一直以為這條禁令就是不許科舉不許經商,直到跟梁長史混熟,獲得了進出宗學書庫借閱的機會,偶然從角落裡翻到了初版,這才發現了不同之處。




這麼明顯,他能不記下麼,又沒瞎。但是他誰也沒提,只是今天涉及到自身,這才說出來。




梁長史注視著他,“知瀾,我明白你是個聰明孩子,記性也好,但今日這事茲事體大,涉及到許多人許多事,如果鬧了出來,不光是我,王爺也可能保不住你,所以,你能保守好這個秘密麼?”




“我發誓!今天的事情我一定不會告訴任何人,包括我娘跟我姐!”看梁長史這麼鄭重,沈知瀾舉起手指,信誓旦旦。




梁長史這才放心,讓沈齊帶著人先回去,後續問題他會處理。




沈齊再次道謝,領著沈知瀾走了。




沈知瀾非常清楚梁長史在擔心什麼,律例是律例,實操是實操。就算能找到初版,又能證明什麼呢?現在縣官判案,全看心情。




大焱律還明文規定,除去爵位官蔭承襲給嫡長子,剩下的財產諸子均分呢!可是茂王府的產業,起碼有九成都留給嫡長,剩下的那點殘渣,才被施捨著分給了其餘諸子,也沒見誰敢去鬧騰。




形勢比人強時,低頭也是一種策略。:,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