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令人惋惜的長崎事件

  但是,結果李鴻章還是忍住了雷霆之怒,採取了外交和司法途徑來解決“長崎事件”。當時,在李鴻章高級幕僚、法學家伍廷芳的策劃下,駐日公使徐承祖依照國際法就事件同日本政府交涉,但日方強詞奪理拒不認錯,並拖延再三,希望不了了之。李鴻章決定“停審”,做出一種中國準備單方面處理此事的強硬姿態。總教習琅威理提出“撤使絕交、以兵相脅”的主張。這一招起到了敲山震虎的效應。

  中日雙方通過外交和司法的途徑進行了長達幾個月的談判,最後延至1887年2月,雙方在英、德公使的調停下彼此讓步,達成協議,稱這次衝突是語言不通,彼此誤會,沒有追究責任和是非,對死傷者各給撫卹。日方付恤款5.25萬元,中方付恤款1.55萬元。此外,長崎醫院的醫療救護費2千7百元由日方支付。

  “長崎事件”雖然以通過外交和司法的途徑得以解決,但是在日本當局的挑動下其民間的愛國情緒卻因此被煽動起來。日本朝野的軍國主義思想越來越濃厚,當時深受刺激的日本海軍由此發狠:“一定要打勝‘定遠’‘鎮遠’。”在軍國主義思想蠱惑下,一些天真稚童竟也玩起打中國軍艦“定遠”、“鎮遠”的戰鬥遊戲。李鴻章將北洋軍艦送到日本修理本來含有威懾日本人的意圖,卻沒想到竟如此深深刺激了日本人的民族心理。當然,如果當時李鴻章採取軍事解決“長崎事件”的話,即便是不能滅掉或者摧毀日本,也會全殲當時的日本海軍艦隊,真正一開戰清,政府派出所有的北洋水師艦艇輪番對日本所有港口以及邊境城市進行炮擊會讓小日本氣血大傷的(這樣說的確是有點誇張,但是在當時那個時代,概率是很高的,當時的日本政府節省十來年的財政開支,以及廣大日本民眾的捐款才組建起一支還遜於北洋水師的海軍艦隊)。

  如果做了那個選擇的話,甲午戰爭的勝敗將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