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古代高僧怎麼去賺錢?

  南朝的梁武帝深信佛教,先後四次玩“行為藝術”,放著好好的皇帝不做,要去捨身為僧,其實就是想要變相給寺院佈施。大臣們雖然都心知肚明,對於這樣的皇帝也沒有辦法,只能先後總計花費四億錢把他贖回來。

  世俗的政權掌控者和信徒不僅僅向僧侶和寺院佈施錢財,甚至包括土地。李連杰主演的《少林寺》裡描寫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在真實的歷史中,其實是少林寺僧趁著李世民和王世充大戰中原之際,俘虜了王世充的侄兒王仁則。由於立此大功,李世民賜少林寺“地四十頃,水碾一具”。

  如果說李世民的賞賜還算有功而賞,那麼很多崇信佛教的皇帝就完全是率性而為了。唐高宗一次賜給一座寺院“田園百頃,淨人百房,車五十輛,絹布二千匹”,稱得上是大手筆。大詩人王維和他弟弟王緒,都崇信佛教,由於母親過世,於是在自己輞川家中建了一座寺廟,實際是贈送了部分地產。而宦官魚朝恩,以為過世的章敬皇后祈福為名,賜田莊為寺。

  賞賜和佈施之外,寺院也通過各種方式巧取豪奪。梁武帝曾經強迫王騫賣田八十餘頃給寺院,王騫作為顯貴尚且如此,普通升斗小民更是難以避免。

  而僧侶由於享有免稅權、免役權,寺院其實成了“法外之地”,而對於被稅賦和繁重的勞役折磨的普通百姓而言,把自己的地產以佈施或出售的方式轉讓給寺院,只要繳納相當數量的地租,就能換取寺院的庇護,免除賦稅和勞役,不失為一個良策。而在這樣的交換背後,寺院幾乎不用付出多少代價,就能憑空得到一部分土地,還能免費獲得一批勞動力。

  這樣的情況持續下去,土地兼併十分嚴重,寺院會佔有大量土地。北魏遷都洛陽之後的短短几年,寺院多有“侵奪細民,廣佔田宅”的行為,甚至到了“寺奪民居,三分且一”的局面。在南朝梁武帝時期,首都(今南京)附近“佛寺五百餘所,窮極宏麗,僧尼十餘萬,資產豐沃,所在郡縣,不可勝言”。

  而在佛教興盛的唐朝,唐初的僧尼就有二十萬眾,他們“驅策田產,耕織為生,估販成業”。在京城長安和東都洛陽,寺院廣佔田地和水碾,侵奪百姓,官府甚至都奈何不得,僧侶已經形成了強大的社會和經濟勢力。

  和尚是放高利貸的先驅

  由於僧侶們強大的經濟實力,從事商業活動就在所難免。中國最早的金融業,就是僧侶以寺院的質庫形式開創的。

  南北朝時期,在佛寺裡最早出現了能典當的機構。據《南齊書》記載,一個叫褚澄的官員,曾經用一萬一千錢,向一所寺院贖回其兄長抵押的“白貂坐褥,壞作裘及纓”。